股指期货明年初推出 姜洋强调风险教育
[□本报记者 刘意 王丽娜] 2006-12-04 00:00

 

  姜洋 本报记者 黄金滔 摄
  □本报记者 刘意 王丽娜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兼期货部主任姜洋昨日在深圳出席第二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时表示,明年初将推出首个金融期货品种———股指期货,并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金融期货市场。

  姜洋表示,明年初即将推出股指期货,目前金融期货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对市场参与各方来说,股指期货交易是一项专业性强、风险程度较高的崭新业务,其交易结算和风险控制与股票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成熟市场经验表明,投资者教育工作成功与否事关金融成败,因此,组织督促指导中国期货业协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中国证监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中国证监会将推动有关各方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具体形式有三种,一是组织专家组成的培训讲师团,按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讲稿在全国重点城市巡回演讲,二是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三是组织编印和发放各种基础知识读本,证监会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介绍国外股指期货市场二十多年的经验教训和曲折发展过程,介绍股指期货这种杠杆交易的巨大风险,以及与股票现货市场操作的显著差别。

  姜洋表示,成熟的期货市场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是由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专业程度和风险特征所决定的,因此要正确认识期货市场功能,处理好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中小投资者通过合适途径参与的问题,在投资理念和舆论宣传方面进行积极引导,把发展和培育机构投资者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抓。

  姜洋表示,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也要求不断加快产品创新步伐。近几年来,证监会通过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使机构投资者和中介机构具有了一定规模。目前,中国有证券公司109家,期货公司183家,基金公司57家,有294支基金,基金资产净值6300多亿元,52家机构获得QFII资格,投资额度达到86.45亿美元。此外,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以及企业年金都可以进入证券市场投资。这些机构的不断成长为市场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市场只有具备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才具有基本的定价功能,才能满足机构投资者不断扩大规模和专业理财的需要。

  姜洋同时表示,期货公司监管及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日益完善,期货公司向监管部门进行电子报送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围绕期货公司的财务安全、客户资产保护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深入推进基础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初步建立了防范和化解期货风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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