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调整分红金额的公告(等)
[] 2006-12-04 00:00

 

  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6年12月4日实施本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截止2006年11月30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270,907,597.89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945元,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该次收益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8.6元。

  本次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为2006年12月4日,场外基金份额除息日为2006年12月4日,场内基金份额除息日为2006年12月5日,红利发放日为 2006年12月6日。

  其他有关本次收益分配的事项请参见2006年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237068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 4日

  景顺鼎益基金(LOF)和

  景顺资源基金(LOF)场内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景顺鼎益基金(基金代码:162605)和景顺资源基金(基金代码:162607)分别于2006年11月27日、2006年11月30日、2006年12月1日场内交易价格达到涨幅限制。

  为此,本公司发表如下重要声明:

  1、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11月27日和2006年11月30日公开刊登了《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和《关于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分红金额的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均将在除息日根据分红金额进行除权处理。

  2、本公司分别于2006年11月29日和2006年12月4日公开刊登了《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和《关于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分红金额的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均将在除息日根据分红金额进行除权处理。

  3、截至目前,景顺鼎益基金(LOF)和景顺资源基金(LOF)运作正常。本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操作。

  4、截至目前,景顺鼎益基金(LOF)和景顺资源基金(LOF)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与其基金份额净值紧密相关。基金场内交易,除交易价格外,每间隔一个小时还揭示一次实时参考净值。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实时净值。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4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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