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6版) 第二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后,出让方福地总公司持有SST博讯5.05%的股份,收购方盈丰公司持有SST博讯29.57%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26日,福地总公司与盈丰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截至签署之日,福地总公司持有SST博讯的79,618,194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34.6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盈丰公司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福地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SST博讯6,800万股国家股(占SST博讯总股本的29.57%),成为该公司的一大股东。而福地总公司仍将持有SST博讯的11,618,194股国家股(占SST博讯总股本的5.05%),并对该剩余股份仍保留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二、股份转让协议
2004年11月26日,福地总公司与盈丰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受让方:东莞市盈丰油粕工业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1、转让股份的数量:68000000股
2、比例:占SST博讯股份总股本的29.57%
3、性质:国家股
(三)转让价款及付款安排等情况
1、转让价款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SST博讯200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0.08元为基础,参照SST博讯2004年第三季度的每股净资产,确定每股的转让价格为0.1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680万元,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为现金。
2、 付款安排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收购方向本公司交付定金136万元。并且收购方和本公司应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共同委托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临时保管上述协议约定转让的股份和将余款544万元现金存放于指定银行帐户的手续。自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向收购方转让股份事宜的全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起十五日内,收购方向本公司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余额544万元。
3、协议的生效条件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下列条件同时具备后该协议生效:
(1)中国证监会在收到收购方编制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
(2)本公司2001年所承诺并公开披露的“长期(三年)持有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79,618,194股国家股股权”的承诺义务因期限届满而自然解除;
(3)本次股份转让报经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4、特别条款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对于基准日(SST博讯《审计报告》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涉及上述转让股份发生的损益由收购方承担,本公司承诺基准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不对SST博讯的董事会进行改组。本公司持有、控制的SST博讯的其余未转让股份共11,618,194股(占总股本的5.05%)不委托收购方行使股权,仍由本公司自行独立行使。
5、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其他安排
除《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内容外,协议双方未就本次股东持股变动设定任何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任何补充协议。
6、政府审批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已获得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福地总公司本次转让的68,000,000股SST博讯股份股权中,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四、SST博讯股份控制权的变更
(一)基本情况
福地总公司为SST博讯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盈丰公司将成为SST博讯的第一大股东。
(二)对股权受让方调查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
1、盈丰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未发现其成立以来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发现其有设计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主体资格要求。
2、未发现盈丰公司存在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未发现其成立以来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及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占用SST博讯股份资金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对SST博讯的负债、未解除SST博讯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SST博讯利益的其他事情。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买卖SST博讯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炳安
签署日期:二零零六年十一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福地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福地总公司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福地总公司与盈丰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4、福地总公司向盈丰公司转让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批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蔡炳安
签字:
日期: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博讯
股票代码:600083
收购人名称: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收购人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
报告书签署日期: 2006年11月30日
声 明
一、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讯电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博讯电子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SST博讯的股份。
三、博讯电子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博讯电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博讯电子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博讯电子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博讯电子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承诺本报告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233366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研究、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涉及许可凭许可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实业投资。
税务登记证号:441900767301474
通讯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
邮政编码:523820
二、收购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及关联企业核心业务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收购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一)收购人博讯电子的股权结构
(二)收购人的控制关系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核心业务情况、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博讯电子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刘国昌,根据刘国昌先生的声明,刘国昌目前未有除博讯电子以外的参股或控股企业的情况。
刘国昌简历如下:
刘国昌,男,生于1959年2月,广东东莞人。曾在东莞乡镇企业局工作;2004年9月创立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要业务
博讯电子成立于2004年9月11日,公司主要从事数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六大系列:1、影碟机(DVD、移动DVD、录像DVD、功放DVD)全系列产品;2、家庭影院及迷你组合全系列;3、家庭大容量硬盘储存播放器系列产品(KM3A、KM3B、KM3);4、移动数字电视系列(KM-5000、KM-3000等);5、影音播放器系列;6、液晶电视系列(LCD-TV)。公司产品品牌为金格川谷。产品远销澳大利亚、法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在国内也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二)博讯电子自设立以来二年又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经审计)
(单位:元)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上述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近五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重大民事诉讼或经济仲裁。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收购人未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收购目的、未来十二个月内买卖SST博讯股票的计划
一、收购目的
收购人本次收购系受让盈丰公司持有SST博讯3740万股股份,不以终止SST博讯上市为目的。
本次收购完成后,通过资产重组,注入资源类矿产,实现公司产业转型,改变上市公司目前恶劣的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从而,博讯电子也随之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买卖SST博讯股票的计划
本收购人目前未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处置SST博讯股票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根据盈丰公司与博讯电子于2006年11月1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博讯电子拟受让盈丰电子持有的3740万股SST博讯的股份,占SST博讯总股本的16.26%。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为盈丰公司,股份受让方为收购人博讯电子。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转让股份的数量为盈丰公司持有的3740万股SST博讯的股份,占SST博讯总股本的16.26%。
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收购人受让股份后股份性质不变。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对价、付款安排
收购人用于本次收购所支付的对价无现金,其全部来源为收购人以实际所持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37.5%的股权作为对价受让盈丰公司持有的3740万股SST博讯的股份。
(四)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
本《股份转让协议》自2006年11月18日签订,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
二、收购人拟收购股份权利是否存在限制
收购人拟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来源
收购人用于本次收购所支付的对价无现金,其全部来源为收购人以实际所持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37.5%的股权作为对价受让盈丰公司持有的3740万股SST博讯的股份。
二、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收购方声明,本次收购的资金未直接来源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未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博讯电子拟定了如下计划:
一、后续持股计划
博讯电子目前未有未来增持或出售SST博讯股份计划。
二、业务调整计划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收购重组方案完成后SST博讯的业务架构为:
三、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结合SST博讯即将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博讯电子将其持有的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87.5%的股权资产注入ST博讯。盈丰公司将其持有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37.5%的股权资产注入ST博讯。
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钒矿的开采和销售。钒矿矿区面积26平方公里及拥有约4.2万吨金属钒储量。采矿权手续已经批准,目前正在进入全面筹建,设计总投资概算6500万元年产1200吨钒矿冶炼厂。首期年产400吨总投资3000万元工程已启动,预计2007年9月投入试生产。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06)第260号的评估报告,其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9392.69万元。2006年10月27日博讯电子向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增资2200万元,截止2006年10月31日,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价值为11,592.69万元,其87.5%股权性资产对应的价值为10,143.60万元。
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750万元,总投资7000万元,主营钼矿的开采和销售。根据详勘地质资料及可研报告显示,该矿钼金属总储量8000吨,原矿平均品位达(0.07-0.1)%,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13年,设计生产能力日采、选矿1500吨。2005年11月投产,正常达产后日实现销售45%精钼粉25万元左右。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06)第259号的评估报告,其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6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23609.51万元,37.5%股权性资产对应的价值为8,853.57万元。
四、董事会及高管人员调整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拟对SST博讯、监事会人员作出调整,但目前尚无具体调整计划。
五、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一)收购人收购完成后将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做出如下重大调整计划
设投资规划部、财务部、内审部、行政中心(含证券事务办公室),辖东莞DY公司(主营偏转线圈)、参股企业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持股37.5%)、控股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持股87.5%)。
(二)计划将注册地迁回东莞。
(三)申请修改公司名称。
六、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因股东及股权结构发生变动需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外,收购人目前尚无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其他内容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所披露的计划外,收购人没有提出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收购人与SST博讯在人员、资产、财务上无任何关联关系。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收购人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保收购后的SST博讯达到如下具体要求:
一、关于独立性
(一)资产独立
本次收购后,SST博讯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博讯电子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SST博讯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收购人完全独立。SST博讯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收购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财务独立
本次收购后,SST博讯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SST博讯将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收购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收购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机构独立
SST博讯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SST博讯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SST博讯将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收购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二、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完成后,博讯电子与SST博讯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对于以后由于各种合理原因而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收购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同业竞争
收购人本次收购完成后,结合SST博讯即将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博讯电子为了所持有的3740万股SST博讯股份获取流通权,将其所持有的贵州博信矿业有限公司87.5%的股权作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形式注入SST博讯,同时承诺:自成为SST博讯第一大股东后,将不直接、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项目。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在SST博讯业务的发展中,因为客户需求关系,在SST博讯产品的基础上需配套博讯电子的产品,双方形成了业务往来;此外,SST博讯因历史原因,运营资金十分紧张,考虑双方友好合作的关系,博讯电子给予SST博讯资金方面的支持。
经统计, 2005年度SST博讯与博讯电子资金往来为:累计应收1019万元、累计应付806万元、2005年末余额SST博讯应收博讯电子68万元;
2006年SST博讯与博讯电子公司资金往来为:累计应收2043万元、累计应付2951万元、2006年10月末余额SST博讯应付博讯电子840万元;
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签署本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日前二十四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进行任何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不存在收购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当事人的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博讯电子在本次收购前六个月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买卖SST博讯的股票。
二、博讯电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收购前六个月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买卖SST博讯的股票。
第十节 收购人财务资料
博讯电子自设立以来的二年又一期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请见第十二节之备查文件。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博讯电子自设立以来的二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深鹏所股审字[2006]886号和深鹏所股审字[2006]899号)。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前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与最近一年一致。
一、博讯电子近二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博讯电子2004年设立)
(一)博讯电子最近二年又一期的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博讯电子近二年又一期的损益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博讯电子近二年又一期的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博讯电子近二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博讯电子2004年、2005年度及2006年1-10月份财务报表审计后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4年9-12月、2005年度、2006年1-10月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04年9-12月、2005年度、2006年1-10月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博讯电子主要会计政策和主要会计科目注释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度以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其后如果发生减值,则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会计年度内涉及的外币经营性业务,按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以下简称“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期末,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余额按照期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属于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账项;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属于其他的汇兑损益,均计入当年度财务费用。
6、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确认标准: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而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标准
对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本公司于期末按照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账龄按比例提取一般性坏账准备。对账龄一年以内的提取比例为5%,一至两年的为10%,二至三年的为20%,三至四年的为50%,四至五年的为80%,五年以上的为100%;对关联企业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的差别,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帐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对该项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当年度管理费用。
7、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回收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8、固定资产计价及其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资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或重估价值为原价入账。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如果不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则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9、收入确认原则
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可以收到,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1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规定的第六条内容,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收购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收购人法定代表人声明如下: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四、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财务顾问主办人:
签署日期: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清单
(一)博讯电子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博讯电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博讯电子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决议;
(四)盈丰公司与博讯电子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五)关于博讯电子受让SST博讯的洽谈过程说明;
(六)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博讯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以及持有或买卖SST博讯的说明;
(七)查询收购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和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申请;
(八)博讯电子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近二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
(九)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其他事项
上述文件备查地址:
(一)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东莞市莞太大道255号5号楼2楼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东莞市博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国昌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