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2006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经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截止2006年11月30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270,907,597.89元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945元。根据《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2006年11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8.6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12月4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预告”(2006年1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237068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