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50 证券简称 沪东重机 编号:临2006-031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已于2006年11月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401号】;又于2006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公告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261号)。根据上述两批复,本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持股”共计139,853,120股将无偿划转给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船集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股权过户手续。
本次股权划转前,本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共1044407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78%。第二大股东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共354123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49%。股份性质均为:“国有法人持股”。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船集团将直接持有我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 股共139,853,120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53.27%,股份性质为“国家股”,并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上船澄西船舶有限公司均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