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 2006-12-05 00:00

 

  证券代码:600468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公告编号:2006—32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15,88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2月8日

  一、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8股,经2005年11月30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05年12月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2月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特别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五年内,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51%。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2006年5月13日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6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该方案于2006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7600万股增加至26400万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26400万股为基数计算。

  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百利电气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百利电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百利电气此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15,88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2月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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