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等局面,大商股份拟耗资5亿元现金,收购母公司大商集团所拥有的大连商场大楼房产(总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据悉,大商股份已与大商集团签署《资产收购协议书》,且该收购事宜已由大商股份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大连商场即大商股份的前身,始创于1937年,经营副食品、百货、服装等。1956年完成私营商业改造,变成统一的国营企业,并增加饮食服务业经营项目,是大连市第一家上市 公司。
大连商场的房产原属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2006年7月经大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将大连商场等19处直管经营用房的所有权划转至大商集团。大商集团于2006年11月29日取得大连商场的房产证。由此,大商集团存在着自主经营的可能性,并导致同业竞争出现,更使上市公司失去一个成熟的店铺,失去一个稳定和最大的利润来源。目前,大商股份以承租方式经营大连商场的房产。
根据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截至2006年10月31日,大连商场的评估值为50257.14万元。根据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大连商场200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346.33万元,利润总额7243.38万元;2006年1至9月(未经审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717.2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766.03万元。
谈及收购上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大商股份董事会表示:大连商场位于大连市商业中心繁华地段,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本次收购将有利于扩大公司商业资产经营的规模,储备资源,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此外,由于大商集团直接持有大商股份4.95%股权,通过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大商股份18.85%股权,合计控制大商股份23.80%股权,是大商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上述收购构成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