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玉面书生”张良宾控制西昌电力的时代,终于在法律上宣告彻底结束。
今日,西昌电力公告称,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诉西昌锌业9,000 万元贷款和朝华集团质押担保一案,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朝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712.9万股法人股,并委托深圳市安达拍卖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福中达拍卖有限公司于12月4日下午在深圳市福中达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该股权进行公开拍卖。
成交确认书显示, 重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712.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0%,以9020万元的总价,被四川省电力公司拍得。
本次股权转让后,西昌电力前两大股东持股情况为:凉山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455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8.37%。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4346万股,占总股本的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