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或从“专户”先行现有基金投资股指期货需先修改基金契约,难度较大
[□本报记者 商文] 2006-12-05 00:00

 

  □本报记者 商文

  

  随着为期3个月的“股指期货全国巡回报告会”正式启动,股指期货上市也开始进入倒计时。作为国内证券市场最大机构投资者,基金公司正在加紧研究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有关人士透露,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有望从“专户理财”率先开始。

  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目前大多数基金公司对于参与股指期货仍持谨慎态度。某基金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的基金经理大多对股指期货这项新生事物比较陌生 ,且期货交易风险较高,因此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基金公司不会大规模介入。

  从部分基金公司设计的投资股指期货方案来看,目前主要是将股指期货作为套期保值、对冲风险的工具加以使用。瑞银集团UBS场内衍生品交易部董事Nick Ronalds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欧美等发达金融市场中,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

  除了上述原因外,监管部门尚未明确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有关政策也是困扰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又一问题。尽管如此,多数基金公司表示,即使监管部门不划定具体的投资比例,初期也仅限于小规模的试探性参与。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目前监管部门也正在加紧研究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政策,是否具体限定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比例上限尚在讨论中。但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更倾向于基金公司以“专户理财”的方式参与投资。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专户理财的客户主要来自大型的机构投资者,相比普通个人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且专户理财具有鲜明的投资个性,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灵活制定投资方案,因此也比较适合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从欧美基金公司投资股指期货的实践经验来看,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需要在基金契约中具体描述如何使用期货,揭示风险,并明确约定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风险控制等内容,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让投资人享受充分的知情权。”Nick Ronalds告诉记者。“从这个角度来看,已经开始运作的开放式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可能性不大。”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由于投资者是根据原先基金契约申购的该基金产品,一旦投资了股指期货,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而如果要修改基金契约,则需要基金持有人大会的通过,实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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