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造就了大股东的肆意妄为
[□吴淑琨] 2006-12-06 00:00

 

  □吴淑琨

  

  中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各种五花八门的违规事件层出不穷,其中有一类最为引人注意的就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视上市公司为自己的“提款机”。有的公司几乎被大股东掏空,令人触目惊心,有多家已被终止上市。所有这些鲜活的案例,确实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侵害现象的背后,是谁造就了大股东的肆意妄为?

  我们认为,造就大股东肆意妄为的根源是:剥离优质资产上市的制度缺 陷,人为制造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割裂,缺乏有效监管和惩处难以到位,以及社会基本信用的缺失。一个好的制度不是告诉行为者应该怎么做,而是通过制度和机制上的设计,诱导大股东按照上市公司的利益目标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也能实现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股权分置改革已接近尾声,股改的完成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割裂的局面最终被打破,这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过程中的重大里程碑,但我们同时应该注意的是,股改的完成并不是答案的全部,而只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开始。在后股改时期,上市公司仍面临着许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制度课题,而尤以大股东和管理层的治理是所有治理制度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在后股改时期,随着大股东持股逐步被解禁,中国股市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大股东“明庄”时代,利益的一致化并不必然会导致大股东侵害现象的消除,而恰恰可能会在一定时期内走向其相反的路径。大股东既可以选择提升公司价值,与其他股东分享成长的果实,也可通过股价操纵谋取一己之利,其最终行为选择将取决于两者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因此,我们还不能说,股改完成后大股东肆意妄为的行为会有所减少,这还将取决于市场治理机制、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外部监管体系的完善,但这需要时间。

  (作者为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博客地址:http://wushukun.blog.cn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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