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11月21日生效。根据《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定于2006年12月8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320005。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人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客户服务电话0755-83026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询其认购、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本基金持有人寄送了认购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直销客户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日常申购事宜。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单。
4、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本公告所述之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本公告仅对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上的《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日常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三、日常申购限制
1、在持续销售期间,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非限额销售。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
2、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每个基金账户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元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申购的最低额为5,000元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3、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四、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五、本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1、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开设三个直销点对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A、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
电话:0755—830268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洪艳花
B、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1603室
电话:010—65863688
传真:010—65861788
联系人:刘畅
C、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新华路543号新华大厦二楼
电话:021-62820945
传真:021-62820131
联系人:屈惠华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本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20000多个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4个城市16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64个城市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820-1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7个城市5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 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0-87555888-875、8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2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日常申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长沙、杭州、萧山、义乌。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7个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日常申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合肥。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2个城市的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830256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841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1个城市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深圳、成都、长沙、岳阳、西安、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济南、昆明、沈阳、武汉、乌鲁木齐。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8个城市1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南京、上海、镇江、连云港、常熟、张家港、江阴、南通。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5-8336403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48个城市7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4个城市的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常州。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6525005(北京)、021-62196752(上海)、0755-83154530(深圳)、0519-6634000(常州)。
(1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7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沈阳、丹东、东港、抚顺、长春。
持续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590808-811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上述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转托管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2006年12月8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网站及客户服务电话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因《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所需而拟变更之其他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根据证监字[2006] 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量化模型分析、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