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06-05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 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06年12月5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中国北京市宣武区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9,609,049,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055,383,440股的79.71%。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公司董事长李小鹏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黄龙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沁北电厂股权转让的议案》。
同意:3,485,315,789股;反对:1,947,040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与上述议案没有利害关系的非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2、审议通过《四川水电增资的议案》。
同意:3,482,180,269股;反对:2,434,560股;弃权:0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与上述议案没有利害关系的非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海问律师事务所杨悦莹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