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06-01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1月29日以传 真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于2006年12月5日以传真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同一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连续超过5年。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北京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2000年设立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已连续超过五年。
综上,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和比较,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再聘请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2006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包括2006年度审计和新会计准则过渡调整工作费用,该审计费中不含差旅费。
该议案已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银行授信额度协议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5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天津市塘沽区闸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资者可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内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详细内容。
(四)参加会议的人员及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6年12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于2006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4-396号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5室
联系电话:022-25215878 传 真:022-25215565
邮政编码:300451
联系人:李国鹏 李欣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本次会议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事项只有一项,即《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已于12月1日向公司独立董事提交该议案,三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
1、授权委托书;
2、《关于同意将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06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2:
关于同意
将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12月7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06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慎查验,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国内具有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包括企业重组、资本运作、公司改制、股票发行与上市、审计及财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在执业过程中,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至今未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 李维安 杨 军 韩传模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06-01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5日在天津塘沽公司办公楼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