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2006-12-07 00:00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包头铝业        编号: 临2006—029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2005年度报告 摘要,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05年度报告全文,因工作疏忽,2005年度报告个别地方有误,现予以更正和补充公告。

  一、由于录入失误、核对不认真造成披露错误,现更正如下:

  1、2005年度报告中,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更正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2、2005年度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关联交易上年同期数24,315,414.98元更正为243,515,414.98元。

  3、2005年度报告中,“在建工程”项目附注的预算数字分节号错位,造成披露错误。

  更正前:

  

  更正后:

  

  二、披露不完整、不充分事项,现补充披露如下:

  1、在2005年度报告“应付工资”附注中补充披露:

  2005年度,包头铝业实际执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政策。

  2、在2005年度报告“关联交易情况”附注中补充披露:

  2005年5月29日包头铝业与包头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受让土地130.62亩,价款483万元。该事项所涉及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在2005年度报告“短期借款”项目附注中补充披露合计数。

  补充前: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后: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补充披露2005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各项目对应的附注编号(见修改后的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05年度报告全文中的有关内容)。

  三、“固定资产”项目附注类别项目划分有误,造成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个别数据有误,不涉及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

  更正前: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修改后的2005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因上述失误给广大投资者造成阅读上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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