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喜玉
锌业股份拟将公司账龄超过3年的长期应收账款与控股股东葫芦岛锌厂的土地使用权等有效资产进行置换。
公告显示,锌业股份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锌业股份长期应收账款与控股股东葫芦岛锌厂有效资产进行置换的议案》。截至2006 年9 月30 日,锌业股份账龄超过3年的长期应收账款余额约为5.75亿元,其中超过4 亿元属历史遗留问题,较难收回。为了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降低股份公司经营风险,促 进股份公司未来发展,经协商,公司大股东葫芦岛锌厂同意用土地使用权等有效资产置换股份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净值。
葫芦岛锌厂此次以322493.6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共计约1.48 亿元)置换锌业股份部分3年以上应收账款,不足部分葫芦岛锌厂承诺于2007 年6 月30 日前以其他有效资产进行置换。此次资产置换尚需获得辽宁省国资委和锌业股份股东大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