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4年9月开始持有建设银行20亿股发起人股的长江电力,12月5日决定转让其中4亿股。由于长电持股成本仅1元/股,此次转让价为人民币3.1元/股(昨日建行H股收盘价为4.28港元/股),此举将为长电带来8.4亿元的税前收入,税后每股收益约增加0.07元。
长江电力今日公告称,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经协商,12月5日公司与Reca Investment Limited(益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以总金额12.4亿元转让公司持 有的4亿股建设银行H股股票。双方将按照香港法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今年8月15日,长电曾公告称,公司董监事会议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在2007年底前出让不多于8亿股公司所持建行股份。
中信证券电力行业分析师杨治山认为,长江电力所以转让建行发起人股,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长电进今年遭遇了百年未遇之大旱,上半年其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较之去年同期均为负增长;转让建行股份,可以弥补上述业绩表现之不足。其二,长电在股改时,曾经承诺分红,此举将保证该分红承诺,证明长电是守信用的公司。
杨治山说,对于建行而言,长电的持股量并不大。因此,转让建行股份,不会影响长电与建行的银企关系。2004年长电决定以发起人身份参股建行时曾有反对的声音,认为长电是在做多元化投资。现在回头看,长电当时利用手中的闲置资金做这样的投资,实为明智之举。
根据长电公告,2007年年底之前,其还可转让建行4亿股。对此,杨治山分析称,长电会否继续减持这4亿股,将取决于明年长电的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