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 尚
谁来主导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政府还是利润?
传统的西方金融学理论告诉我们,金融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因在于规避政府金融管制,获取额外的利润。
为了佐证这一判断,经济学家们往往会列举上世纪七十年代欧洲债券市场发展的成功案例。在他们的笔下,金融自由势力步步逼近而政府管制节节败退,而东方人看来,这是典型的个人英雄主义和冒险主义。
不过在中国,至少是现在,政府更欢迎既“稳”又“ 新”的金融创新。譬如银监会在最新的指引中强调“商业银行不得以金融创新为名,违反法律规定或变相逃避监管”,并提示银行与银监会进行事前的专业沟通,以“提高审批效率”。
有经济学家认为,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模式下,多头部门之间的漫漫博弈可能比银行家们的灵光一现更为重要,不过这也并非完全是件坏事,至少更多的人必须对此保持关注和责任感,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此前诸多的金融创新更多仰仗于监管创新。
虽然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并未透露下一步放松管制的步骤,但是监管部门还是承诺“将简化审批程序,转变监管方式”,这似乎意味着政府主导的创新模式正在向市场主导的模式迈进,当然前提是,多头监管模式必须过渡到统一协调的监管模式。
近年来,随着众多商业银行陆续上市,相信各家金融机构追逐商业利润和市值最大化的内在动力已经基本确立,但是这一动力能否在与政策导向尤其是行政手段的博弈中占据上风依然是个悬念。
当前银行系统流动性过剩,资金运用渠道严重不足,但是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丝毫不减,利率、汇率市场化制度依然在不断完善过程中,这一复杂环境既掣肘着金融创新,却也提供了更多的遐想空间。
长期以来,国内银行习惯于从事四平八稳的存贷业务,而表外业务和创新业务的经验严重缺乏,因此创新一旦开闸可能带来较大风险,而根据一贯的“稳健”思路,各大监管机构必然做出诸多限制。
而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是,为了规避监管部门的诸多限制,或者追求似乎更高效率的盈利模式,银行可能更愿意放弃对大众金融产品的革新,转而谋求对“可承担风险”的高端客户的服务创新。然而结果可能是什么呢?高端客户义无反顾脱离银行渠道,而大众客户却失去了享受创新成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