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邹靓
“近年来,我国支付体系建设的四个方面可以说获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支付系统建设方面。”昨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在全国地方金融第十次论坛会议上表示。支付体系包括支付系统、支付工具、支付服务组织、监管法规与机制四个方面。
200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全国推广完成,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推广也于今年6月宣告完毕。许罗德表示,“目前,已有70%以上的地方金融机构 采用这两套系统,可谓意义重大。”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跨行资金清算量已达到每天1万亿元。许罗德指出,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的上马大大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速度。
“异地汇款零库存优化了备付体系,支付系统上马后,大型银行的备付金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许罗德强调,主动划汇、个性化付费等公共支付平台在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银行创新支付产品创造了更多机会。
许罗德透露,“到明年6月,支票支付将实现全国通用。”关于电子支付规范的2号文件也将于明年上半年出台,“包括对第三方支付组织的规范管理,也将有相关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