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批复第二批特定目的 信托受托机构
[□本报记者 但有为] 2006-12-07 00:00

 

  获批公司将能够担任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本报记者 但有为

  

  中国银监会日前批复第二批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名单,华宝信托等成为国内仅有的几家获该资格的信托公司之一。根据批复,获批公司将能够担任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当前国际资本市场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各类企业、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之一,也已成为资本市场中各类机构投资者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

  仅是去年,全球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量已趋于1.8兆亿美元,其在美国的发行量仅次于国债。亚洲许多国家近年来也纷纷制定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来促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使得亚洲的ABS发行量也逐年增长迅速。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自《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发展迅速,在2005年底,建行和中信信托合作发行了30.2亿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产品(MBS),国开行和中诚信托发行了41.8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ABS),开创了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新试点。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试点成功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资产支持证券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极具前景的投融资工具,国内一直有多家机构为了争取此资格在努力。

  据了解,华宝信托自2003年开始准备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的获得,连同去年获得的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和“账户管理人”两项业务资格,不仅使华宝信托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也对公司今后的业务转型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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