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东盛科技 尚在准备阶段
[] 2006-12-08 00:00

 

  □薛洪增

  

  一些股民购买东盛科技股票后,就因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股价连续下跌,遭受巨大损失。按照法律规定,这些损失都由东盛科技虚假陈述造成的,应获得赔偿。

  希望其他因虚假陈述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尽快到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进行登记,律师事务所对所有登记者都会及时给予回复,并指导大家准备诉讼所必须的资料,等待时机成熟时,律师事务所会及时通知大家提起诉讼,或者代理大家提起诉讼。请将自己买卖股票 的时间、股数、价格、送配股情况、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详细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xuelawyer@126.com)。

  (作者为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博客地址:http://xuehongzeng.blog.cn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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