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编号:2006-临03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11月21日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出,并刊登在当天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会议于2006年12月7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均为非关联股东)或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10,907,927股份,占总股本8.20%,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召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法定表决权数。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0,907,9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关联交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刊登在2006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6-临036)。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刘承权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大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