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S成建投 公告编号:临2006-032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29日14时在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12 月29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27日-12月29日当中的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三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2日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包括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8、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二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二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12月12日、12月25日。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6年10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投资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同时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涉及股权分置改革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28-85146209、028-85146207
2、传真:028-85146209
3、电子信箱:jx600109@163.com 600109pqj@163.com
4、通过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06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3楼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的所有股东。
2、征集时间:截止2006年12月28日17:00。在2006年12月28日17:00之前,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年12月28日17:00之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视作弃权。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收件人:彭秋锦、蒋希
电话:028-85146207、028-85146209
传真:028-85146209
2、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成建投"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S成建投 公告编号:临2006-033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绪言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征集函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征集函的任何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释义
在本征集函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S成建投"、"本公司"、"公司",指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指S成建投董事会;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指公司拟于2006年12月29日召开的S成建投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征集投票权",指S成建投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本次相关股东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事宜进行投票表决。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URBA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S成建投
证券代码:600109
法定代表人:张思冰
董事会秘书:彭秋锦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2号
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三楼
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028) 85146209
传真:(028) 85146209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cjgf.com
电子信箱:cc600109@mail.sc.cninfo.net
( 二)征集事项: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年12月07日
四、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沟通,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08日发出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27日—2006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2月27日—2006年12月29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有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详见2006年12月0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五、征集方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征集人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S成建投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截至2006年12月28日17:00。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年12月28日17:00之前送达董事会办公室,视作弃权。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
截止200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投票权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审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审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股东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200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董事会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如下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三楼
邮编:610041
收件人:彭秋锦、蒋希
电话:(028)85146209
传真:(028)85146209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权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年12月28日17:00之前)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一)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二)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三)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的签字和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委托投票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6年12月29日召开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