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6-050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27日以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监事发出,并于12月8日在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改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和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天健)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辽宁天健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通知,根据国资委决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提议由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华所)承担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岳华所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岳华所是1993年7月设立的,注册资本54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在全国有12家分所。
根据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三方共同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146万元,由我公司支付。公司如改聘用岳华所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需单方面解除与辽宁天健的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公司需支付辽宁天健违约金。因此,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费用除支付岳华所146万元外,另需支付辽宁天健相应违约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本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增强公司本部机构效能,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现对公司部分职能部门进行调整,调整后职能部门设置分别为总经理工作部、证券融资部、计划发展部、工程建设部、安全生产部、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产权部、监察审计部和企业文化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三. 关于调整2006年度财务预算中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议案中,2006年资本性支出总额为90.78亿元。其中:公司技改支出计划5.47亿元;电源项目基建投资计划80.66亿元;前期费用投入计划3.96亿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计划投入0.69亿元。
由于部分项目对2006年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需要相应调整资本性支出计划。调整后的2006年资本性支出总额为94.56亿元,比年初增加3.78亿元,其中:公司技改支出计划5.49亿元,比年初增加200万元;电源项目基建投资计划85.93亿元,比年初增加5.27亿元;前期费用投入计划2.85亿元,比年初减少1.11亿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计划投入0.29亿元,比年初减少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九日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股票代码:600795 编号:临2006-051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转债代码:10079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1月17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2月8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大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占公司30.95%股份)致本公司的《关于提议增加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改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提交于2006年12月22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两项议案列入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国电电力股份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两项提案如下:
一. 关于改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和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天健)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辽宁天健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通知,根据国资委决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提议由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华所)承担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公司拟改聘岳华所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岳华所是1993年7月设立的,注册资本54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在全国有12家分所。
根据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三方共同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为146万元,由我公司支付。公司如改聘用岳华所为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需单方面解除与辽宁天健的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公司需支付辽宁天健违约金。因此,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费用除支付岳华所146万元外,另需支付辽宁天健相应违约金。
审议通过后,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违约金相关事宜。
请予审议。
二. 关于调整2006年度财务预算中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
公司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议案中,2006年资本性支出总额为90.78亿元。其中:公司技改支出计划5.47亿元;电源项目基建投资计划80.66亿元;前期费用投入计划3.96亿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计划投入0.69亿元。
由于部分项目对2006年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需要相应调整资本性支出计划。调整后的2006年资本性支出总额为94.56亿元,比年初增加3.78亿元,其中:公司技改支出计划5.49亿元,比年初增加200万元;电源项目基建投资计划85.93亿元,比年初增加5.27亿元;前期费用投入计划2.85亿元,比年初减少1.11亿元;其他资本性支出计划投入0.29亿元,比年初减少4000万元。
请予审议。
2006年11月17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内容均不变。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