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3 证券简称:S*ST托普 公告编号:20061247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股东边丽诉本公司虚假陈述纠纷案,边丽要求本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人民币5.6万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定 于2006年2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06年6月15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5)成民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判决如下:
被告托普软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边丽赔偿损失50000元。本案件的受理费2010元,由本公司承担。
详情请见 2006年1月14日、2006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本次案件进展情况
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后,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9月21日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6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06年12月7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终字第47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审判决对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未予查明,造成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裁定如下:
1、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书》;
2、发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三、备查文件
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终字第477号《民事裁定书》;
2、公司公告;
3、与本次诉讼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需要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