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12-09 00:00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江苏开元                 公告编号:2006-028

  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8日上午9:00在南京市户部街15号兴业大厦本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数160,472,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08%。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金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参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成立,总股本拟为80亿股。原股东所持有的十家城市商业银行股份,经审计,清产核资折股后为对新公司的出资,共计43.11亿元,折合股份43.11亿股。拟新募股份36.89亿股,采用溢价方式募集,每股定价1.20元。本公司拟以现金认购江苏银行1亿股,按溢价方式计算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20亿元。

  大会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60,472,1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许成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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