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06-023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8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为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06-024号)
2、关于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相互担保协议(续)》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06-025号)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06-024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为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伍仟柒佰壹拾万元(其中保证金30%)及其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000万元,主营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外国设备的销售和技术开发;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等。截至2006年6月30日净资产为504,231,154.06元,负债率为 65.9%,2006年1-6月实现净利润 11,271,835.63元。
本公司持有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签署担保合同,同意为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伍仟柒佰壹拾万元(其中保证金30%)及其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伍仟柒佰壹拾万元(其中保证金30%)及其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总计79,2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72,400万元,对非关联企业担保6,8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合同》
2、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06-025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互相担保协议(续)》,相互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包含)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包含)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陆仟捌佰万元人民币(不含对控股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本公司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科”)于去年签署的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相互担保协议,已于2006年12月2日到期,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规范公司治理,使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进行,现公司与中国高科续签一份《贷款相互担保协议(续)》,规定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包含)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包含)伍仟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自互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该互保协议须经本公司董事会以及中国高科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生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浦东新区金港路510号,法人代表为周伯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人才交流及培训,技术及商品展示,投资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子通讯产品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注册资本为24,444万元,截至200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7,819万元,净资产为51,203万元,2006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64,69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822万元(未经过审计)。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常借贷(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包含)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以累计贷款担保余额计算,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包含)伍仟万元人民币。
3、双方提供贷款担保的合作期为壹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贷款担保期限不超过本协议期限。
4、在该互保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应相互提供本公司最新的财务报表和事先提供有关贷款担保所需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材料和文件。
5、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借款责任,因借款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6、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7、该互保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分别履行完各自章程所规定的批准手续后方生效。
(四) 董事会意见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规范公司治理,使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均属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相互担保协议(续)》的议案。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总计79,2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72,400万元,对非关联企业担保6,8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贷款相互担保协议》(续)
2、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