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 2006-12-11 00:00

 

  证券代码:600537         股票简称:海通集团             编号:2006—006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 570,309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2月1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1月2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2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2月1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做出如下额外承诺:

  1、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队伍长期稳定,保持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的优良态势,公司管理层股东(发起人股东)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罗镇江四人承诺:其所持股份在获得流通股权后三十六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该期限届满后十二个月之内,其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海通集团股票,出售价格不低于4.18元/股(相当于2005年6月30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20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按规定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继续推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在公司召开审议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时,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提案权及投票权,促使公司在上述时期内每一年度的利润分配金额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金额的50%。

  3、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并实施后的两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2.70元(期间若有除权除息,则作相应调整),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将投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于下一个交易日从二级市场购入“海通集团”股票,直至公司股票价格达到2.70元或者投入资金达到2000万元。该部分股份自购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予出售。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则,对公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止该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相关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4,570,30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12月1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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