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调整期指仿真交易两规则
[] 2006-12-11 00:00

 

  □本报记者 黄嵘

  

  为了更好地防范市场风险,近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针对“市价每次最大下单数”和“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两大规则做出了新的修改,新规则今起实施。

  中金所表示,根据仿真交易运行情况和市场对合约规则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对仿真交易规则第二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修改。修改后的第二十七条为:“交易指令的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 。交易指令当日有效”。修改后第六十三条为:“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20%”。

  上海中期风控部负责人于毅然表示,在仿真交易过程中,很多投资者使用市价指令的出错率比较高,对于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进行限制其中一个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的出错率;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强交易报价的连续性。如果每次最大下单数为500手的话,可能会在瞬间把价格打得很高或者很低。

  于毅还表示,最后交易日也进行张跌停板限制是为了不让风险都聚集在最后交易日一天。在仿真交易过程中,现货合约的价格同现货市场价格差距很大,如果全部集中于最后一天让价格理性回归的话,最后一日的波动过大,风险也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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