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C不良资产证券化商业试点正式起航
[] 2006-12-12 00:00

 

  

  □本报记者 苗燕 李锐

  

  昨天,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争相上市。信达公司发起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信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凤凰2006-1),和东方公司发起的“东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分别于昨天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正式开始发行。这标志着资产管理公司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商业尝试正式开始。

  据信达有关人士介绍,“凤凰2006-1”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 级资产支持证券两层,法定存续期5年。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收益产品,发行规模30亿元人民币,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AAA评级,产品预计实际存续期为2年。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剩余权益全部由信达公司持有,规模约为18亿元,其偿付顺序在优先级产品本息之后,且在优先级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

  据了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权市场发行,并将在产品发行后的2个月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流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各类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重要机构投资者均可成为优先级产品的投资者。

  东方公司本次发起的“东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是以该公司辽宁地区的可疑类不良资产账面本息91.51亿元为基础资产,分优先级和次级两档,其中优先级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票面存续期为三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据介绍,该次发行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预计申购时间为12月15日上午。

  业内资深不良资产专家称:“对投资者而言,在产品投资安全性方面与其它正常资产支持的证券化产品没有区别。经严格科学的资产尽职调查和稳健保守的重新估值过程,不良资产已经重新估值转化成了正常资产。”

  随着政策性处置任务的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将逐步转入商业化运作,参与公开市场竞争。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将资产管理公司专业的资产服务能力与资本市场大批量资产处置的功能进行了有效结合,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探索新的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手段,积累市场化处置经验,培养商业化运作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金融系统不良资产处置效率,降低金融系统风险,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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