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9日生效。依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基金净值的表现采用程序化的收益分配机制。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 复核,以截止2006年12月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50,621,093.35元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12月11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12月1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12月11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2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12月11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12月12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确认基金认购确认书上的分红方式是否正确,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查询分红方式,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可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307484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