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12-12 00:00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2006-032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零六年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12月11日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9人,关联董事李绍德、王大雄、张国发、姚作芝就关联交易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建设33”、“建设34”、“建设35”、“建设36”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所属“建设33-36”四艘成品油轮以人民币240,800,000.00元出售给关联方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

  鉴于此项增资涉及关联交易,所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于该项交易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开立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亿元可转债顺利发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定了《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可转债募集到的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为确保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有关规定,建议在公司基本户所在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特此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2006-033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将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发展香港”)所属“建设33-36”四艘成品油轮以人民币240,800,000.00元出售给关联方中海海盛香港船务有限公司(简称“海盛香港”)。

  二、交易方介绍

  卖方:中海发展香港,注册地址在香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6楼,注册资本50万美元,法人代表吴中校,主要从事航运业务,为本公司的全资所有公司。

  买方:海盛香港,注册地址在香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6楼,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法人代表李明昌,主要从事航运业务,海盛香港为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海盛”)的全资所有公司。

  中海海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控股比例为27.49%。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从而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海发展香港所属的“建设33”、“建设34”、“建设35”、“建设36”四艘油轮,均为1995年建造,约9000载重吨。中国船级社于2005年10月14日下发了通函《关于经修订的MARPOL73/78附则II及IBC规则生效的通告》,通函中提到的两份经修订的国际规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新规则对植物油运输船型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植物油等油品都必须用“化学品船”载运,而不能用油船运输,据此,上述四艘承运棕榈油的油船,将从规则生效之日起不能再承运植物油。同时,作为远洋运输船,该四艘油轮的吨位过小,经济效益欠佳,不符合本公司“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到船舶技术、经营效益以及本公司船队结构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建议将其作为二手船出售。

  经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该四艘船舶评估值均为港币5840.75万元。按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的外汇牌价(1:1.0233),总计折合人民币239,073,673.14元,现将该四艘船舶以总价人民币240,800,000.00元售予海盛香港。截至2006年8月31日,该四艘船舶的净值分别为港币4780.54万元、4877.51万元、5021.69万元和4988.13万元,总计港币19,667.87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四艘承运棕榈油的油船,自经修订的国际规则生效之日起不能再承运植物油,同时,本公司船队调整将向“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将建设“33-36”4艘成品油轮对外出售符合本公司船队结构调整的总体安排。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上述各项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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