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燕 化 证券代码:000609 公告编号:2006-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化高新”或“本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7年1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改革工作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关于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Yanhua Up-Dated High-Tech.Co.,Ltd.
股票简称:S燕化
股票代码:000609
设立时间:1993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李方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城海鹰路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城航天海鹰发展大厦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65275609
传真:(010)65279466
网址:www.hi-tec609.com
电子信箱:yhgx@hi-tec609.com
(二) 征集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详细情况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2006年12月30日—————2007年1月9日。
(三)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四) 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截至2006年12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征集对象范围内的流通股股东决定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应按照本征集函附件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须提供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的股东按照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本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
送达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
邮政编码:100005
收件人:胡陇琳、祖国
电话:(010)65279760
传真:(010)65279466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
5、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股东按本征集函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2)股东已按本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文件完整、有效;
(3)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股东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4)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本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6、其他事项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的, 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字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8日
授权委托书
(注:本表复印或按照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或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前,认真阅读了董事会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征集函》)以及《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董事会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 】或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出席于2007 年1月10日召开的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为: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