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06年12月更新)
[] 2006-12-12 00:00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9日(证监基金字[2004]28号文)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31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或“中国光大银行”)于2006年11月9日对本招募说明书(2006年12月更新)进行了复核。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5、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设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8、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9、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25号

  10、电话:(0755)82904140

  11、传真:(0755)82904048

  12、联系人:任磊、杨蔓

  13、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施洪祥先生,董事长,中国籍,工学学士,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国投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国投华靖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金融投资部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电力事业部副主任、处长,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水电项目部处长、副处长,水电部基建司干部。

  祝要斌先生,董事,中国籍,硕士,现任国投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投金融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处长,国融资产管理公司部门经理,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项目一部副处长,青海西宁特钢公司助理工程师。

  洪树坚先生,董事,中国香港籍,企业管理硕士,现任瑞士银行(香港)环球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大中华区主管。曾任瑞士银行(香港)私人银行产品策划区域主管,渣打银行(香港)私人银行全球市场及分销主管,列知顿士登银行亚洲区业务代表,花旗(香港)银行助理副总裁。

  赵辛哲先生,董事,中国台湾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UBS瑞银资产管理公司瑞银投资信托(台湾)公司董事长。曾任瑞士银行台北分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西太平洋银行台北分行协理、经理。

  洪崎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籍,博士,现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曾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北京管理部行长,交通银行北海支行行长,中国人民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任科员。

  崔利国,独立董事,中国籍,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市场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卫星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李子仪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籍,工商管理硕士,退休。曾任美国邓白氏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市场及销售总监,美国威士国际组织高级经理、驻中国首席代表、項目总监。

  (2)监事会成员

  叶锦华先生,监事长,中国香港籍,学士,现任瑞银集团环球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及亚太区财务总监。曾任瑞银集团投资银行财务部执行董事、董事、财务总监、副董事、财务部主管、助理会计主任等。

  纪卓才先生,监事,中国籍,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副主任,国投中型水电公司副总经理,国农实业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国家农业投资公司财务部副主任、项目二部副主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北京市计委财金处副处长。

  苏光先生,监事,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室主任。曾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等。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尚健先生,总经理,中国籍,美国康涅狄格大学金融学博士。曾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战略委员会副总监,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处长。

  董日成先生,副总经理,中国香港籍,英国sheffield大学学士。曾任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暨另类投资业务亚洲区营运主管,美林集团-美林资产管理(香港)公司、美林投资经理人(亚洲)公司亚太地区财务暨营运副总裁、亚太地区营运部董事,美国国际集团(亚洲)投资公司亚太地区财务暨营运部经理,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会计部主管。

  王彬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国籍,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资产管理部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进贤先生,副总经理,新加坡籍,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士。曾任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UBS AG)执行总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OUB-Optimi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基金经理、投资总监、代理总经理,新加坡华联银行(Overseas Union Bank)资产管理公司经理助理、高级基金经理、助理副总裁、副总裁。

  盛斌先生,副总经理,中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学硕士。曾任职国信证券北京投行部,曾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

  苏日庆先生,督察长,中国籍,理工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资深项目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处长,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经理,国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投资部经理,湖北金源水电投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能中型水电公司项目部经理、经营部经理、计财部副经理,水电部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邢修元先生,中国籍,经济学博士,具有10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2006年2月21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曾在平安保险公司、平安证券从事证券自营投资和策略研究工作,曾任国信证券投资研究中心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经理兼投资经理,2002年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2003年4月16日至2006年2月20日任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经理;2004年4月29日至2004年6月3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4月19日起至今,兼任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剑平先生,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2006年2月21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深圳蓝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02年6月25日至2003年6月6日任基金同德基金经理;2003年6月6日至2005年8月15日任社保基金105股票组合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邢修元先生,2004年4月29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6月30日;

  许翔先生,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10月28日;

  马志新先生,2004年10月29日起至2006年2月20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陈进贤先生,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①邢修元先生:投资部总监兼本基金基金经理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②芮颖女士:固定收益总监

  ③杨俊先生:交易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④马志新先生:融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⑤陈剑平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和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⑥康晓云先生: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⑦袁野先生: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时间: 1992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82.17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68560675

  联系人:张建春

  (二)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副行长、武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交通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副董事长、交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行长郭友先生,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长。

  陈昌宏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曾任中共中央联络部干部,四川光大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6年9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共托管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基金、巨田基础行业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基金共8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74.46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和定向委托资产的托管。托管资产总规模80.06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0000

  传真:(0755)82904048、82904056

  联系电话:(0755)82904140、82904124

  联系人:杨蔓、曹丽丽

  网址: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网上银行:www.cebbank.com

  (2)兴业银行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联系电话:(0591)88012622

  传真:(0591)83318895

  联系人:陈晓瑾

  网上银行:www.cib.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674109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8008108868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021)962503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46644

  联系人;曹晔

  网址:www.sw2000.com.cn

  (11)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客户服务电话:(010)68431166-8002

  电话:(010)68431166-8009

  传真:(010)88018657

  联系人:白源

  网址:www.bjzq.com.cn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6楼6G-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6楼6G-2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咨询电话:(021)50818887-281

  联系人:刘晨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 管荣升

  咨询电话:(0791)6289771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万齐志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1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咨询电话:(021)68865020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咨询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1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客服电话:95511

  电话:(0755)82450826、22622287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余江、庄维佳

  公司网址:www.pa18.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施洪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0000

  传真:(0755)82912534

  联系电话:(0755)82904106

  联系人:冯伟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人:宋萍萍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99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谢枫、吴玮颖

  联系人:涂珮施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积极投资、追求适度风险收益”,即采取积极混合型投资策略,把握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财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其中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上述投资比例从其规定。

  本基金所称景气行业,是指预期行业平均增长率大于GDP增长率的行业,包括政策景气行业和经济景气行业。前者是指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引起的预期看涨的行业,后者是指由经济与行业周期变化、产业结构升级引起的预期看涨的行业。

  本基金所称行业先锋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盈利稳定成长、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的绩优股票,包括先锋价值股和先锋成长股。

  先锋价值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预期股息回报率较高、具有合理市盈率或低于市场平均市盈率的股票;先锋成长股票是指主营业务显著、行业地位突出、市场流动性好、经营管理风险低、具有良好的盈利成长性和合理市盈率的股票。

  先锋价值股票的选取标准是:(1)行业显著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业地位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不小于行业平均值;(3)市场地位标准,即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综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据预期股息回报率和1/预期动态市盈率排名综合评分,选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票。

  先锋成长股票的选取标准是:(1)行业显著标准:即主要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2)行业地位标准:主营收入不小于行业平均值;(3)市场地位标准:按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综合排名前列的股票;(4)根据主营利润预期增长率、经营性净现金预期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预期增长率排名综合评分,选取公司基本面好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票。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通过研判行业景气状况、行业经济变化前景、股票市场未来走势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变动趋势、以及利率预期和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的基础上,贯彻实施以下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除现金资产外,本基金所涉及的类别资产配置,主要是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组合与债券投资组合的投资配置。

  本基金具有积极型股票—债券混合基金特征,其中,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的基准配置比例分别为75%、20%和5%,但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两大类盈利性资产可依据市场风险收益状态进行调整,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即:在基准比例基础上,运用优化型动态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调整股票与固定收益证券两类资产配置比例,以便在保障固定收益证券组合产生的稳定收益的同时,灵活地根据股票市场变动趋势,适时跟踪调整股票投资比例,在牛市时增持股票,熊市减持股票,获得风险有效控制下的收益最大化。

  2、股票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上,遵循行业优化配置和行业内部股票优化配置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以行业和个股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为核心,遵循合理估值或相对低估值原则建构股票组合。依据持续的行业和个股投资价值评分结果调整行业与个股的配置权重,在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集中投资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景气行业先锋股票。

  (1)在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景气周期监测的基础上,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四个方面遴选景气行业并展开行业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投资组合中的不同行业股票的权重,把握行业轮换投资机会。

  (2)通过公司基本面的深度研究和市场面的权衡比较,在运用主业显著标准、行业地位标准和市场地位标准确定有行业代表性的股票初选库后,综合评价公司经营素质、未来盈利增长前景及盈利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根据成长性和价值性指标遴选出行业先锋股票备选库。在此备选库的基础上,以未来两年的预期动态市盈率为主要定量参考指标,结合公司基本面、行业内竞争地位和独特性、股票流动性和股票市场运行特点,给出各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价值排序评价。最后,依据相应的投资价值排序评价确定行业内股票配置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利率预期、收益曲线变动趋势研判,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的基础上,贯彻实施以下具体投资策略:(1)在收益曲线变动趋势研判和估值分析的基础上,债券投资遵循合理价值或低估值原则建构组合,并以久期管理为中心,采取利率预期互换策略、收益差互换策略、定息与浮息债互换策略调整组合配置结构;(2)根据债券组合头寸,利用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利率差异和市场短期失衡现象,合理进行无风险或低风险套利,最大化短期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3)根据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本基金投资权证的具体比例。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经济形势、利率变化趋势以及行业与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

  2、投资决策与操作程序

  根据投资管理原则,本基金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与操作流程控制包括投资研究流程、投资对象备选库的确定、资产配置与重大投资项目提案的形成、投资决议的形成与执行程序、投资组合跟踪与反馈以及核对与监督过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对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重大决策。

  (2)研究部根据自身研究成果,出具宏观经济分析、投资策略、债券分析、行业分析和上市公司研究等各类报告和投资建议,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3)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研究部提供的投资建议、其它信息渠道和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构建投资组合。

  (4)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绩效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5)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合理的调整。

  3、权证投资的风险控制措施

  (1)本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的权证投资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各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必须在相应的授权范围内操作。超出基金经理授权范围的投资决策,必须分别经投资部总监、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或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才能执行。

  (2)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交易程序中,设置有关权证投资交易阀值,确保基金的权证投资符合各项比例限制和授权制度。

  (3)原则上,各相关基金不得投资沪深300成份股以外的公司发行的权证和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权证产品。投资于该限制之外的权证,必须报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4)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证投资比例要求、投资权限等。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权证投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6)借鉴国际通用的权证风险管理方法,评估权证及其组合风险,并与标的股票合并风险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具有适度风险回报特征,其风险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股票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债均为可计入国债投资比例的政策性金融债。

  (五)债券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报告期内基金未主动投资权证。也未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权证。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06年10月31日)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红利转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后端申购业务目前仅在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中国光大银行及其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办理后端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1)前端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2)后端申购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4)基金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2、赎回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2)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3)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用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4)基金赎回费用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转换费

  (1)投资人进行基金转换时,将收取基金转换费,转换费率为0.3%。每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可免费转换2次,超过2次,从第3次开始每次转换需按照转出金额的0.3%收取基金转换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低上述收费方式和收费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本基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时,不收取认(申)购费补差费用。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本基金时,将按照转出金额的0.5%向投资人收取认(申)购费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基金赎回时,将按照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中规定的赎回费率向投资人收取赎回费。

  (5)基金转换公式及其计算

  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认(申)购费补差费=转出金额×认(申)购费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认(申)购费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前述费率限额内酌情降低有关收费水平,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提高费率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中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

  费率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6年6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06年6月)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删除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14、内部组织结构和15、员工基本情况的内容;

  (2)公司股东“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3)增加新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更新主要人员的基本情况;

  (4)更新了基金经理的介绍。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的经营情况等相关内容。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原代销机构的联系电话也略有变动,请仔细阅读相关章节。

  6、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

  (1)对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网上交易销售机构信息进行了合并,并删除了代销机构的网点列表;

  (2)删除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开通办理时间的内容;

  (3)增加了基金后端申购模式的相关内容;

  (4)对(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4、5、中的申购份额、余额和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调整;

  (5)更新了(十二)基金份额的转换3、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地点;

  (6)新增了(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7、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删除了业绩比较基准中有关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的说明,并更新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

  (1),合并了(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1、2基金申购、赎回费用的内容,并对相关的销售费率采取了引用前文的表述方式;

  (2)对(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3、转换费采取了引用前文的表述方式。

  10、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增加了“(三)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的内容。

  11、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九日

  招募说明书摘要(2006年12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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