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5月27日,截至2006年12月7日,本基金已实现可分配收益29,529,612.37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拟实施第二次分红。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拟为每十份基金单位5.00元。现将分红具体 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拟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5.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12月15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12月1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12月15日除息后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单位份数。
4、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为2006年12月1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2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单位份数将于2006年12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2月1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注意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12月14日前(含12月14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36180
3、销售场所及咨询电话:
直销机构----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大厦22楼
电话:020-83282950
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代销网点 咨询电话:95559 (全国服务热线)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00-8206888(全国)
962588(上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88108(全国)
010-65186758(北京)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800-810-8868(全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9625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875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6568706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621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0-87322668转344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3-6378663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55-8294316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8419125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21-68634518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351-8686708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512-65158018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2日
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鉴于我公司管理的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06年12月18日进行大比例分红,为了保证此次分红的顺利进行和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6年12月14日止,暂停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