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等)
[] 2006-12-12 00:00

 

  (2006年第12号)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12月11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11月14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自2006年11月14日起至2006 年12月11日,本基金已实现净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 1.914%。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12月1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上述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12月1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12月1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12月1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12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12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6年12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6年12月1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银行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银行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预告与暂停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公告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8月24日。2006年12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936 元。为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五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以2006年12月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9.30元,该现金红利金额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一交易日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进行调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以分红公告为准。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元左右。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12月15日;

  2.红利划出日、红利再投资日:2006年12月18日;

  3.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12月20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12月18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12月1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20日起可查询、赎回。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06年12月18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06年12月15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对本基金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七.暂停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

  鉴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比例较高,为切实保护本基金现有持有人利益,根据《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6年12月15日止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2006年12月1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赎回及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八.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限量持续营销的公告

  鉴于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良好投资业绩,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6年12月18日起开展本基金限量持续营销(基金简称:华安宝利,基金代码:040004)。

  一、销售时间安排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预告与暂停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公告》,自2006年12月12日起至2006年12月15日止本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在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期间,本公司直销和交通银行代销渠道可接受投资者的申购预约登记。

  2006年12月18日起开始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务。2006年12月16日-17日(周六、周日),交通银行代销机构接受预申购。

  二、限量销售规模

  本次持续营销将对基金规模实行控制,在2007年1月18日之前,如果本基金总规模预计达到或超过50亿份时,本公司将于次日公告,自公告日的下一交易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但对于公告当日提交的申购和基金转换转入业务仍予以确认。

  三、温馨提示

  凡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华安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均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可以向交通银行和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四、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华安电子交易平台。

  ①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200120)

  电话:(021)68863400

  传真:(021)68863223

  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北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100032)

  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0

  ③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全国各网点(咨询电话:95528)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各网点(咨询电话:95568)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95561)

  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516-5)

  咨询及交易电话:40088-50099或(021)686046666;

  交易网址:www.huaan.com.cn

  2、基金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具体销售安排请以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解释为准。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或(021)68604666、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代销机构咨询、了解有关本基金详情。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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