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12-13 00:00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编号:2006-临03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6日书面通知各位董 事,2006年12月11日上午10:00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9张,实际收回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收购资产并与控股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369,006,069.41元收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财务局及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农八师农网改造项目部分资产(其中301863069.41元资产为承债式收购)。并将所收购资产全部作为出资与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该公司设立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成锋先生、贺伟民先生、王征先生、牛玉法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意见。

  同意 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一)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8日上午10:00分

  (二)会议地点: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投资与控股股东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二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12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12月21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30—19:30。

  3、登记地点:新疆石河子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部。

  联系人:许锐敏、谢炜

  联系电话:0993-2902860、2901128     传真:0993-2901728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及会议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1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编号:2006-临035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有效、合理地经营改造后的农电资产,解决与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规范运作。2006年12月11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财务局(以下简称“财务局”)、天富集团签署《共同出资设立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农电”)。

  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2006年12月11日,公司二届三十次董事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投资协议主体及关联方介绍

  1、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注册地址: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河子政府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赵民山

  职务:局长

  2、公司名称: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

  法定代表人:成锋

  职务: 董事长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5,362.75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电、热的生产和供应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152,444,155.63元,净资产704,535,999.20元,2005年度净利润63,937,775.47元。

  3、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2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伟民

  职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57,507.6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供电、供热、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396,746,606.35元,净资产1,031,788,275.65元,2005年度净利润23,061,901.58元。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51.66%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双方投资设立的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拟设在新疆石河子市

  2、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情况:

  由农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组织建设的农网改造工程目前已经建设完工,本次农网改造共形成资产账面值615,010,119.97元,其中国家资本金投入293766500元,负债301863069.41元(其中贷款293766500.00元),接收改造前农网资产19380550.56元。该部分资产经中宇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价值为61,505.99万元,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国资委 “师国资发〔2006〕60号”文件《关于天富集团拟设立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批准,就该部分资产,以天富集团承接国家资本金、本公司承担负债形式,共同共同设立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设立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其中:我公司共计出资369,006,069.41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3000万元、实物出资3000万元为拟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0%,其余转为拟设立公司的资本公积。天富集团以实物资产出资246,004,050.56元,其中:4000万元为拟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40%,其余转为拟设立公司资本公积。

  3、天富农电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农八师石河子垦区及沙湾、玛纳斯、克拉玛依小拐乡等地的电力供应及配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4、天富农电的董事长由我公司推荐的董事出任,董事及监事人选由股东按持股比例议定。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富农电注册资本一亿元,由公司和天富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公司占有60%的权益,天富集团占有40%的权益。

  投入天富农电的实物资产为双方于2006年取得的农八师农网改造项目形成的资产,经评估后以账面值和评估值中较小者———即账面值615,010,119.97元作为出资。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反协议的一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有效、合理地经营改造后的农电资产,解决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2、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设立后,将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设立该公司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共同出资设立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3、独立董事意见

  4、资产评估报告

  5、资产评估报告备案表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国资委“师国资发〔2006〕60号”文件《关于天富集团拟设立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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