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赔偿款找不到主人
[] 2006-12-13 00:00

 

  年近70岁的唐阿婆上门领取赔偿款时,还专门给宣律师送来了锦旗,称她是“股民的保护神”
  

  □本报记者 牟敦国

  

  现在还有27位大庆联谊共同诉讼民事赔偿案的原告投资者没有与代理律师团取得联系,大约60万元的赔偿款还在等待着它们的主人。这是记者昨日从大庆联谊共同诉讼民事赔偿案的上海代理律师团首席律师宣伟华处获悉的消息。宣律师希望这些投资者看到消息后能尽快与律师团取得联系。

  九成赔偿款发放到位

  据了解,该案上海律师团代理的原告共有293人,获赔偿执行款本息合计680多万元。不过,由于该案从立案起诉到拿到执行款,前后历经时间将近五年,五年时间里,不少原告的住址和通讯方式几经变更,甚至有的原告本人已经死亡,这都给律师团与原告的联络增加了难度。因此,律师团在整个案件历程中,与每个原告个人都进行过单独联系,并在每次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告知函》中都一再强调当原告联系方式变更后,要及时与律师团联系,但也许是部分人确实放弃了希望,在变更联系方式后并没有通知律师团,以致于在发放执行款时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这才出现有人获赔后未能前来领取赔偿款的情况。不过,令宣律师感到欣慰的是,毕竟已经有九成以上的原告投资者把赔偿款拿到手了,剩下的27位未能联系到的胜诉原告投资者中,18位为上海地区的,9位为上海地区以外的,27人中间,获赔款数目最大的为20多万元。

  获赔股民又喜又惊

  据宣律师介绍,这次赔偿款的发放是从上周五,也就是12月8日开始发放的,在双休日里,律师团员工也没有休息,加班加点只为早一点把赔偿款发放到投资者手中。因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代理的原告中获赔的人数将近三百人,为安全便捷起见,律师团提前为各原告办理了银行存折,存入其获赔的钱款。随后,律师团通过媒体并逐一电话通知原告分日分时段集中前来事务所领取存折,并签收法院裁定书等文件。

  该案执行款的领取手续是宣伟华、徐少辉等律师于12月4日上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的,当天中午,执行款项就划转到律师团所在的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账户上了。当天下午,宣律师等就急飞上海,部署原告代理律师团投入到繁琐而复杂的执行款分配的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经过努力,律师团联系上了大部分原告。因事先做好了周密安排,并部署了八九位律师和工作人员在现场办公,整个发放工作忙而不乱。来领款的原告笑逐颜开,神情中充满了惊喜和感激,慨叹这是“年底红包”。这些原告中,年纪最大的已有88岁,这位老人在得到消息后,依然精神矍铄地来到现场领款,还送了一面锦旗。此外,也有夫妻俩、母女、兄妹等一家人同时获得赔偿的,场面颇为热闹、喜庆。附近还有杭州、苏州的数位投资者闻讯后也专门来沪领取了执行款。

  其实,相当多的原告历经漫长的五年,由希望到失望,对这些赔偿款早就在心里放弃了,他们想不到经过律师团的不懈努力,最终还是拿到了这笔迟到的赔偿款。“不容易啊”和“太感谢你们了”,是原告们来领款时说得最多的话。有些原告还送来了锦旗、香槟、巧克力等以表达他们的谢意,还有些一定要找到宣伟华律师,要当面道谢、合影留念。

  获赔“搭便车”尚需时日

  不过,宣律师也表示,大庆联谊案原告投资者拿到赔偿款的消息公布后,也有不少投资者来电话询问,自己当初也因买卖大庆联谊股票遭受损失,是否也能获得赔偿。宣律师对这些投资者也作了耐心解释,一是该案有诉讼时效规定,只有在2002年3月31日前提起诉讼的投资者才能有胜诉权;二是提起诉讼的投资者也要视其买入卖出股票的时点是否符合法院确定的虚假陈述揭露日和实施日的界定,毕竟当初起诉的近1000多名原告中,只有450多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三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诉不理,目前的原告投资者胜诉,并不代表其他类似的投资者也能获赔。当然,如果引入了集团诉讼制度,这一情况就会大大改观,一人胜诉,其他未起诉的投资者也可能“搭便车”获赔。

  大庆联谊案执行到位,迟来的正义给人送来了惊喜,也让人感慨万千。而遗憾的是,还有一小部分原告无法联系上。因此,律师团希望借本报告知这些与律师团失去联系的原告,无论是上海的还是外地的,在见到本报道后即刻与律师团取得联系,以确定如何领取其应得的赔偿款。律师团的联系方式为: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黄萍小姐 电话:021-5234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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