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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开展新会计准则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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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3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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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剑平 山东证监局为期3天的辖区会计准则培训班12月12日开班,近300名来自辖区各市场主体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山东证监局副局长尹奉廷表示:山东证监局将对辖区各主体在新旧政策衔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监管,同时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进行跟踪调查。 山东证监局要求,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牟取不当利益。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得为了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 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调节各期利润。在进行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慎重确定其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谨慎确定其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计量,不得采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手段进行虚假债务重组,也不得为操纵利润而进行不存在真实交易背景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严格履行资产减值准备和转回的决策程序,不得利用计提资产价值准备人为调节各期利润,不得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机会“一次亏足”,或在前期巨额计提后大额转回,随意调节利润,也不得随意变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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