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军
原计划本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中国人寿昨日宣布,因申请发行A股,公司决定暂缓审议股权激励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公告,发审委将于本周五审核中国人寿A股首发事宜,而中国人寿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是基于A股设计的,因此必须遵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前,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备案。
对此,中国人寿昨日表示,公司决定将 原定于12月2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普通决议案延后至公司A股发行完成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人寿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则明确,公司在完成A股股票发行及上市后,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获得有权机构批准,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