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 2006-12-13 00:00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 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约定每季度进行收益结算,只有在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的前提下,才会分配红利。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中的“四季红”,并不代表基金每季度都必定分红。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06年10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 中国保险大厦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 中国保险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总经理: 石志成

  成立日期: 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 6864 9788

  联系人: 隋晓炜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工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中信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兼任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执行官。

  马春光先生,董事,研究生。历任中信公司业务部会计、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等职。2002年10月起担任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文华女士,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交易部经理、中信实业银行资金部总经理、中信实业银行资金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中信银行资金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

  Ajay Srinivasan 先生,印度籍,董事,MBA。历任印度ITC公司投资总监、印度ITC Threadneedle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印度Prudential ICICI 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2000年4月至今担任英国保诚集团亚洲总部董事总经理。

  曹幼非先生,董事,企管硕士。历任美国大通银行台北分行业务部经理、金汇通证券公司协理、新宝综合证券公司副总经理、高华证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2月至今担任保诚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石志成先生,董事,新加坡籍,MBA。历任花旗银行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市场总监、荷兰银行(新加坡)公司首席执行官、汇丰银行资产管理(新加坡)公司总经理等职,2004年6月加入英国保诚集团。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桂明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等职。

  何德旭先生, 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 历任中国科学研究院财贸所处长、研究员等职。2003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研究院财贸所副所长。

  夏执东先生, 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科学研究 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1998年2月至今担任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林向红先生,监事会召集人,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苏州市吴县审计局副局长、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8月起兼任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副局长,2005年9月起兼任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Julian Pull先生,监事,英国国籍,MBA。历任英国Fanfare Electronics公司财务经理、香港PAN STAR公司总经理、香港MTEL INTERNATIONAL公司亚洲区财务经理、新加坡电信有限公司区域财务主管、新加坡THE VOICE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财务和风控主管。

  隋晓炜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先后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策划总监。

  2、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石志成先生,同上。

  张嘉宾先生,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MBA。历任UBS(纽约)市场经理、富国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总监。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岳爱民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经济学硕士,MBA。历任美国大联资产管理(伦敦)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新加坡)发展证券(香港)公司副总裁、中国国际金融(香港)公司高级证券分析员等职。现任信诚基金管理公司首席投资官。

  张维义先生,副总经理、首席运营/财务官,经济学学士。历任新加坡电信旗下子公司的商务发展部和财务总监、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旗下子公司南亚地区运营总监、新加坡保险公司公司发展部主任、客户与市场营销主任。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财务官。

  3、督察长

  李峰女士,督察长,MBA。历任荷兰国际集团下属荷兰商业银行中国区和霸菱集团中国代表处的监察主管、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公司监察稽核专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岳爱民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经济学硕士,MBA。历任美国大联资产管理(伦敦)公司研究员、(新加坡)发展证券(香港)公司副总裁、中国国际金融(香港)公司高级证券分析员。曾于1999至2000年担任大联国际基金经理。

  孙志洪先生,股票投资总监,MBA。历任富岛资产管理(原富岛基金)研究部经理、南方基金研究员和基金经理。曾于2003年5月至2003年12月担任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的基金经理,于2003年10月至2005年7月担任南方金元基金的基金经理,并曾管理社保基金组合。自2006年5月11日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石志成先生,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岳爱民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孙志洪先生,股票投资总监;

  毛卫文女士,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吕宜振先生,研究总监;

  伏爱国先生,数量分析师;

  董越先生,交易主管。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日期:1979年2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发(1979)056号

  注册资金:36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办公地址:北京复兴路甲23号

  联系人:李芳菲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明生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50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农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农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主持工作), 农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农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琨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47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农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农行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农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军洲先生:基金托管部总经理。43岁,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农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刘树军先生: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46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记者。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现任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

  余晓晨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42岁,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香港农银证券公司总经理、托管业务部市场开发处处长、境外资产托管处处长、委托资产托管处处长,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1)部门设置及员工:1998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境外资产托管处和投资银行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现有员工79名。

  (2)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6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3只,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景业、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万家保本增值开放式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份额达539亿份。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 中国保险大厦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 中国保险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吴海蒙

  联系电话:021- 68649788

  客服电话:021- 51085168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蒋浩

  联系电话:010-6829 7268

  客服电话:95599

  (2)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联系人:秦莉

  联系电话:(010)65546655-108

  客服电话:(010)65546655-108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0755--82943511

  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864818

  (5)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赵荣春、郭金华

  联系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联系人:胡洁静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服电话:021-962505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9)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50

  联系人:龚晓军

  客服电话:0571-96598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62580818-213

  客服电话:4008888666

  (1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基金业务联系人:林建闽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021-68634818-8631

  开放式基金客服电话:021-6886502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6881 8100

  传真:021-6881 6880

  联系人:戴志文

  经办律师:戴志文、王利民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何潮辉

  电话:8621- 5359 4666

  传真:8621- 6288 1889

  联系人: 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思杰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配置资产的基础上,精选投资标的,追求在稳定分红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其中股票部分重点投资治理结构完善、基本面和成长性好的公司股票,并优先选择持续分红、股息收益率较高的公司股票。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债券。

  资产配置比例为: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债券:0%—65%(不包括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票:30%—9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充分借鉴英国保诚集团的资产配置理念和方法的基础上,建立了适合国内市场的资产配置体系。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分为战略性资产配置(SAA)和战术性资产配置(TAA)。

  ●战略性资产配置(SAA)

  即决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按照本基金的风险偏好以及对资本市场各大类资产在长期均衡状态下的期望回报率假定而作出。而其中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本公司客户市场调查所反映的客户风险偏好及潜在需求和本公司对产品和产品线的安排,结果已经体现在本产品的设计上,即资产配置基准比例(资产配置范围中线)的选取。本基金因此在战略性资产配置上(SAA)是一个偏股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因此被基金的市场定位和风险特征所决定,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战略性资产配置(SAA)因此也不反映在本基金的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同时允许较灵活的战术性资产配置(TAA),以应对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较强波动性的现状,充分发挥本公司投资管理中的资产配置能力,以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基金投资回报率。

  ●战术性资产配置(TAA)

  资产价格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偏离长期均衡价值,战术性资产配置(TAA)是依据特定市场情况,对在一定时段持有某类资产的预期回报作出预测,并围绕基金资产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基准,进行相应的短中期资产配置的过程。战术性资产配置是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核心。

  本基金采用保诚集团在全球投资所采用的战术性资产配置体系(TAA Pack),结合国内资本市场的特点,建立了适应国内市场的战术性资产配置的TAA体系。该体系根据各大类资产相对无风险资产的风险溢价水平以及该溢价水平对均衡或长期水平的偏离程度配置大类资产,简要说明如下图。

  

  图:战术性资产配置过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配置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并落实到自下而上的个股研究为主的投资策略。一方面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和行业分析,确定股票研究的行业重点和方向;另一方面通过深入研究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最终确定投资标的,决定个股仓位,控制行业权重风险,完成股票组合配置。

  ●行业分析方法

  首先进行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分析。主要是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出发,研究不同的经济周期发展阶段对不同行业和个股的影响,从而选取能够从特定经济周期中受益的行业和个股进行重点研究。在经济周期的上升、平稳、下降等各个周期中,各个行业和企业表现出来的盈利能力、生产规模甚至定价能力有很大差别,特别是周期性相对较强的行业和企业所受影响更大。

  信诚基金建立了由宏观经济影响、政策影响、行业基本面因素或行业成长性分析、市场竞争状况分析、市场估值分析等构成的行业研究分析体系。

  由于行业的差异性,在针对不同行业进行考察分析时,上述五个方面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行业研究员需在该统一的分析框架下,根据各行业的特点进行分行业考察要点和评价指标的细化,以此作为行业分析的依据。

  研究员持续跟踪行业中的相关数据,并定期提交行业报告,当行业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时,研究员需要提交行业动态跟踪报告,指出行业的投资机会和风险。投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回顾各个行业的基本面变化,总结行业研究成果,行业研究员也会对上下游以及相关行业进行了解,从而进一步加深对自己所负责行业的认识,总结行业投资机会。

  ●个股研究

  个股研究分为个股基本面研究和个股评级。

  (1)个股基本面研究

  本基金坚持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究挖掘股票的投资价值以及回避个股投资风险,所以基本面研究是投资研究的基础。

  本基金个股基本面研究的过程是在充分把握行业状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充分把握公司的投资价值和主要风险,从而做出投资判断和决定。

  首先,研究员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禁止行为以及股票是否存在明显的投资风险剔除问题股票后,根据行业分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数量模型以及外部研究报告,确定股票研究初选库。

  随后,研究员根据自主的研究、投资或宏观策略人员建议、各种会议讨论的信息、券商研究、数量模型筛选的结果确定重点研究范围,进行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提交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入股票投资备选库。本基金通过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和股票投资备选库把握公司的基本面,基金所投资的股票都必须在股票投资备选库中。

  (2)个股评级

  个股评级的基础是股票的估值水平。研究员根据估值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股票投资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买入、持有或者卖出的评级。

  信诚基金根据外方股东的国际投资经验并结合国内市场地情况,针对制造业的个股和金融业的个股分别建立了统一的财务模型,并结合到天相研究系统中。研究部定期调整统一的估值参数( 无风险利率、终极成长率、股权风险溢价、GDP增长率、CPI)。研究员根据估值和风险分析结果作出投资评级。在估值过程中,本基金强调PE、PB等相对估值方法与DCF等绝对估值方法的结合运用,以期给出合理的投资评级。

  研究员需要动态跟踪个股基本面变化,及时调整股票估值和投资评级。

  ●公司治理风险评估

  上市公司治理风险是基本面研究的一部分,但是本基金特别强调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激励机制,以及与流通股股东的关系。治理水平不同的公司得益于宏观经济和产业增长的能力和程度差异极大,维持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可能和期限也不相同;对股东权益重视程度不同的公司使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差异也极大。为此本基金在借鉴外方股东英国保诚集团投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市场情况自主研究建立了上市公司治理评估模型。该模型对即将进入股票库的股票进行公司治理评估,淘汰有严重治理问题的公司或限制有局部治理问题公司的持股仓位。

  信诚基金开发的公司治理评价模型采用对一系列问题作肯定或否定回答的0-1法则,每个问题的选择遵循信息可得、易判断、不模糊的原则,重点考察指标包括公司治理的自律性、信息透明度、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董事会股东会按程序规范运作的情况、董事会、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情况、所有股东被公平对待的情况,等等。

  ●估值判断

  根据基本面研究和估值水平进行投资是本基金投资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只有正确分析和把握研究对象的估值水平,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真正实现锁定投资收益的产品设计理念和投资目标。因此,本基金结合外方股东丰富的海外投资经验和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行业建立了完整的公司预测和估值模型,并将模型集成到系统中,形成了公司的预测和估值平台。个股的估值水平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个股配置

  本基金根据前述的基本面分析和估值判断,按照投资标的的预期风险回报水平,来确定个股持仓权重的配置。其大体原则是: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较大,风险较小,可占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较重仓位;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明显,风险较小者,可占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次重仓位;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中等,有一定风险者,可占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较轻仓位;

  ●6-12个月可能预期正回报小于可能风险,或风险发生概率明显高于正回报概率时,基金不得持有;

  在股票价格发生变化使个股风险回报配比发生变化时,基金个股仓位的调整按上述原则动态进行。

  ●行业配置

  一般而言,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行业分布特征,是行业分析及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的自然结果。本基金的个股甄选过程,包含行业投资价值的研究评估和选择过程。因此,本基金不在个股选择及仓位控制过程之外,设独立的行业仓位决定机制。

  但是,本基金行业仓位与本基金业绩基准行业权重的偏差,是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总风险的重要部分。为了防止过高的行业集中度和行业配置总风险,本基金以指数为基准,设定了投资组合行业权重与基准指数行业权重的最大离差限制。

  (3)债券投资策略

  本产品债券组合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各种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

  本产品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通过整体债券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积极投资、控制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整体组合的收益率水平,追求债券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在宏观层面上,本产品将考察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种经济金融指标,评价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预测利率变化的大趋势和短期变动,以久期管理控制好债券组合的利率风险。在中观层面上,通过分析债券市场中各个细分市场的风险收益状况,进行相应的类属配置。微观方面,在确定了债券类属配置对象后,通过对个券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的深入分析,决定投资组合中的具体投资对象及投资金额。

  目前市场上的企业债发债主体均是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且企业债的发债安排均有银行担保,企业债在此基础上提供比国债高的收益率。基于此,本产品会在可能的条件下积极进行企业债的投资。

  为避免可能的信用风险或因信用程度的变化而引致的企业债价格风险,在本产品的企业债投资中,不会因为有银行担保而忽略对企业经营财务状况差别的独立分析。本产品将采用类似精选个股时使用的公司分析方法,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发展前景、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作出综合评价,从而判断企业债的信用风险,特别注重评价在不同宏观经济和信用环境下企业债与国债间信用风险溢价的水平和变化,主动而策略性管理企业债的风险与收益。

  本产品还将特别关注发展中的可转换债市场,主动进行可转债的投资。转债投资同样采用公司分析法和价值分析。

  本产品在风险管理上会将企业可转债视为等同于股票,特别注意因投资企业可转债而可能引起的投资组合风险配比的变化,管理好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总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62.5%×股票指数收益率+32.5%×债券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作为一只混合型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中线(股票62.5%,债券32.5%)确立了本基金在平衡型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定位,因此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同时,通过严谨的研究和稳健的操作,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4、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本报告期内基金未主动投资权证。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06年9月30日。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备注:

  1、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4月29日,至2006年9月30日仍在建仓期内。

  2、至2006年9月30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十三、费用的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依据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收取);

  (4)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费率水平、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通知后),至少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后正式执行。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如果前述费率标准上限高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费率标准上限的,取前述费率上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费率标准上限孰低执行),具体费率水平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的公告。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比例不低于总额的25%(如果前述比例下限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比例下限的,取前述比例下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孰高执行)。

  本基金正式收取销售服务费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N÷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N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的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最迟于调整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4)本条第1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出。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最迟于调整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1)前端收费

  

  (2)后端收费

  

  2、申购费

  (1)投资人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人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2)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人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的“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基金经理、董事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内容。

  2、在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增加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在“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将“募集期限”更新为“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期限为2006年4月5日至2006年4月26日。”

  5、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新增“(六)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4月29日正式生效。”

  6、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至2006年9月30日。

  7、新增“十一、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至2006年9月30日。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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