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 新增20通航点
[] 2006-12-13 00:00

 

  □本报记者 索佩敏

  

  民航总局昨日宣布,总局已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就2007年内地与澳门间的航空运输发展作出了新的安排,进一步开放了两地航空运输市场。

  根据双方签署的新安排,内地与澳门间新增20个通航地点,从而使内地与澳门通航的城市达到了57个,覆盖了全部内地开放城市。新增加的20个通航地点是:长春、太原、合肥、洛阳、烟台、北海、梅县、湛江、兰州、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 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

  为满足两地间航空市场需求,新安排放宽了运力限制。自2007年夏秋航季开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昆明和大连七个航点与澳门之间每周增加14个航班,此外双方指定航空公司经营的其他内地至澳门航线,不限班次、不限机型。

  新安排还进一步放开了指定承运人的数量。自2007年夏秋季起,除北京、上海、广州等七个航点外,允许其它航点增加一家货运航空公司经营。2007/2008年冬春季,允许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昆明和大连七个航点增加一家货运航空公司经营,其它航点增加一家客运航空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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