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硕股份清欠方案雏形初显
[] 2006-12-13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为保证公司在本月31日大限之日前完成清欠,宝硕股份提出现金偿还、以资抵债、债务抵销三项并举的解决预案。

  针对宝硕集团占用公司资金5.35亿元的初步自查结果,宝硕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经过进一步核实,其中的4.35亿元为宝硕集团占用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

  清欠预案显示,宝硕集团用于偿债的现金,将来自其所拥有的分别由化二分公司、保定中产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定轶思达塑料包装材 料有限公司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及位于保定市向阳南路117号的土地使用权、位于保定市乐凯北大街16.83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所得资金。

  宝硕集团抵债资产,是将其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宝硕股份,以抵偿对宝硕股份相应数额的占用资金,但该部分土地及相关资产有相当部分已涉案被法院查封。

  在债务抵销方面,宝硕股份表示,以宝硕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通润商贸有限公司、天津顺泽惠商贸有限公司对宝硕股份的债权,抵销宝硕集团占用宝硕股份的相应数额的资金。

  宝硕股份表示,这套方案已获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在保定市人民政府的协助下,已就有关抵押、查封问题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调。宝硕股份表示,待有关障碍解除后将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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