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交易可转债 一颗耀眼的新星
[] 2006-12-14 00:00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教育中心主持

  

  马钢和钢钒分离转债的最初申购者如果在上市首日以开盘价卖出债券和权证,收益率分别高达9%和28%。分离交易可转债蕴藏着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机会,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上的一颗耀眼的新星。

  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上市后债券和权证将分开交易,与普通可转债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普通可转债中的认股权一般与债券同步到期。分离交易可转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 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以刚上市的新钢钒分离交易可转债为例,债券的期限为6年,而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仅有两年。期间的缩短会导致“权”时间价值的减少,但由于目前权证市场的投机气氛浓厚,权证的市场价格远远高于其理论价格,发行上市后认股权证可以单独交易,最初申购者以市场价格卖出认股权证仍可获得不菲的收益。

  普通可转债在发行时一般会增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所谓赎回条款,是指当公司股票价格达到或者超过可转换价格一定幅度后,公司有权以一定的价格赎回可转债,这限定了投资者向上的获利空间。回售条款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幅度时,持有人有权以一定的价格将可转债回售给相关公司。分离交易可转债没有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当正股价格大幅上涨,即使远远高于权证执行价格时,投资者也无须担心公司赎回权证,再加上权证的杠杆效应和权证市场的投机气氛,投资者可以充分享受正股上涨带来的可观收益。

  普通可转债一般附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当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一定幅度时,发行人有权或者必须将转股价格下调一定幅度,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但同时也为发行人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促使转股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即使在标的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也不会做出修正,增加了权证持有者的风险。但公司为了发挥可分离转债二次融资的功能,会通过加强管理提升业绩来促使股价保持在权证的执行价格之上,这样权证到期后持有者才会行权。

  普通可转债在交易过程中容易产生无风险套利的机会,投资者可以利用标的股票价格和可转债的价差来进行套利。当股票价格高于市场转股价时,投资者可以买入可转换公司债券然后转换成股票套现获利。由于交易规则和转股规则的限制,这一过程需要至少两天时间,因此该套利行为有一定的风险。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当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内在价值时理论上也存在套利机会,但由于目前股票市场不允许卖空和认股权证只有到期才可以行权的特点限制了套利机会的发挥。

  (国泰君安研究所 陈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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