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12-14 00:00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6-031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7名。张毓强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周森林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陈雷董事因公出差,委托曹江林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再向巨石成都年产四万吨中碱玻纤池窑拉丝项目增资的议案

  同意巨石成都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再增资共计4,400万元,其中巨石集团增资2,508万元。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与振石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巨石集团向振石集团购买“巨石”牌商标(编号为1063963和1070101的注册商标“巨石 JUSHI”),交易价格为3,000万元。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张毓强、周森林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该项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变更的议案

  同意陈铁身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拟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方案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曹江林、张毓强、常张利、何光昶(独立董事)、赵立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曹江林先生担任。

  2、审计委员会成员:钱逢胜(独立董事)、何光昶(独立董事)、蔡国斌,主任委员由钱逢胜先生担任。

  3、提名委员会成员:何光昶(独立董事)、赵立华(独立董事)、曹江林,主任委员由何光昶先生担任。

  4、薪酬委员会成员:赵立华(独立董事)、钱逢胜(独立董事)、曹江林,主任委员由赵立华先生担任。

  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聘任李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李畅,女,25岁,经济学学士,2003年7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公司章程》原文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000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40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67%,其中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以资产认购793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7.79%;浙江桐乡振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467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2.26%;江苏永联集团公司以资产认购89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4.24%;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以现金认购5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38%。

  其中:发起人股东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已将所持公司37.79%的股份转让给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又将所持公司37.79%的股份转让给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已于2005年3月28日改制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17%的股份;江苏永联集团公司已将所持公司4.24%的股份转让给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浙江桐乡振石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15%的股份;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4%的股份;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1%的股份。

  2、《公司章程》原文第十九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739.2万股,均为普通股。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6年12月2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向振石集团购买商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向振石集团支付叶腊石粉采购款、漏板加工费及损耗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此公告。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关于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巨石”商标所有权拟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6-032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崔丽君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1名,陈学安、徐家康监事因公出差,委托崔丽君监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6-033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

  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6年12月29日下午14: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5、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向振石集团购买商标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向振石集团支付叶腊石粉采购款、漏板加工费及损耗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出席对象:

  1)2006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7、会议登记办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会议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

  2006年12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8028660

  联系传真:010-88028955

  邮编:100036

  联系人:李畅

  9、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3日

  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6-034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年12月13日,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与振石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巨石集团)向公司股东方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石集团)购买商标涉及的关联交易。

  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7,811.4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产品、新型建材、玻璃设备、包装材料的制造。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由于巨石集团使用的“巨石”牌商标为振石集团所有(编号为1063963和1070101的注册商标“巨石 JUSHI”),现振石集团以人民币3,000万元出让该商标,由巨石集团一次性买断。

  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证评报字[2006]第129号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动因和影响

  巨石集团长期使用振石集团的“巨石”牌商标,需支付一定的商标使用费,属于关联交易。由振石集团出让该商标,并由巨石集团一次性买断,有利于规范商标使用、减少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认为: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将对公司主业的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3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