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83 股票简称:SST博讯 编号:临2006-026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 券报》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召开,董事会根据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权,下同)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5日下午2:00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大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15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并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参加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7、提示公告: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12月14日和2006年12月20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6年12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及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存在无法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被相关股东会议否决,则本公司本次债务豁免、资产注入方案不执行。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
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
1、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投资者恳谈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和主要股东、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改革方案进行沟通协商:
2、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769-22906106
传真:0769-22906119
电子信箱:zengyq@e683.com
公司网站:http://www.e683.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邮件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255号5号楼2楼(邮政编码523077)
五、公司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大道255号5号楼2楼,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077
联 系 人:曾杨清
电 话:0769-22906106
传 真:0769-22906119
3、登记时间:
2006年12月14日、15日、18日(共计三日)8:00--17:00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一。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12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12月18日-12月25日每日8: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12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它事项
1、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3日
附件一: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 沪市挂牌股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083 博讯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议案,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ST博讯 1 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1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ST博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83 买入 1元 1股
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083 买入 1元 2股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
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