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06-12-14 00:00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06-027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8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06年12月13日下午13:30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八名,实到 八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广州君茗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君茗投资有限公司50%的股权以及本公司在君茗公司经营期间的其它所有权益及所有义务转让。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广州君茗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条件为:在确保收回债权的前提下,股权增值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即500万元的股权投资,转让价格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房地产的行业特征,以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商品销售的确认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商品销售的确认方法为:

  公司已将商品、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其中:商品房的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为:房地产销售在房产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签定了销售合同,房款已收到50%以上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坏帐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1,413,847.23元进行核销,对盘亏的存货-装修材料431,141.97元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展期贷款1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展期贷款1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此项担保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城启")的开发需要以及资金状况,董事会决定对江门城启增加投资,增资方式采用本公司与江门城启的另一股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基业")同比增资,本公司增资金额为人民币6,300万元,东华基业增资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与东华基业对江门城启的股权比例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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