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6-3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2月1日以传真、电子 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房屋拆迁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房屋拆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6-3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一、二、三车间拆迁补偿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6年12月12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房屋拆迁协议》。约定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拆除公司原一、二、三车间的建筑物,建筑总面积为25,070.85m2,并支付公司对价2,100万元。
为加快遂昌县城市旧区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遂昌县的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遂昌县人民政府、遂昌县国资委、遂昌县财政局的委托,代表遂昌县人民政府、遂昌县国资委、遂昌县财政局就原一、二、三车间建筑物的拆迁补偿事宜和公司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再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介绍。
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中强,办公场所:遂昌县妙高镇水亭路1号。
三、协议主要内容(遂昌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甲方”,公司为“乙方”)。
1、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依据本协议拆除乙方座落于妙高镇溪边路9、10号,凯恩路108号的建筑物,其建筑总面积为25,070.85m2。
2、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支付乙方的对价为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2,100万元)。
上述对价的确定充分考虑了:(1)政府为乙方长远发展已经安排了建设用地,并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2)乙方被拆除建筑物的帐面资产净值和因搬迁而报废机器设备的净值;(3)乙方被拆除建筑的土地属于租赁性质,且租赁将于2008年到期。该对价包括地上建筑物补偿费、机器设备报废补偿、乙方企业搬迁费用补偿、停工损失及乙方因搬迁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该对价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确定,不再更改。
3、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一、二、三车间(即溪边路9、10号,凯恩路108号)的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在2006年12月15日前交付给甲方。
4、在本协议生效后,一、二、三车间在2006年12月15日前将地块上建筑物内的动产腾空,并保证交付的地块上建筑物结构不变、完整,水电设备整体完整,费用结清,人员撤离。
在乙方将所有拆迁房屋腾空交付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二十天内,甲方支付并结清对价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2,100万元)。
5、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拆迁涉及的资产账面原值为2,111万元,净值为980万元,上述对价扣除相关资产处置损失及拆迁费用后,预计收益为1,1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拟定的拆迁进度以及新厂区的建设达产情况,公司新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将超过原有车间的生产能力。此外,公司在人员安排、技术设备调试安装等各方面均以做好准备,原有生产车间拆迁期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城市房屋拆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