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粤富华股改方案尚不能实施
[] 2006-12-15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S粤富华今日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事项正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经营性资产的移交过户手续尚未完成,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S粤富华共计23.35%的股份无偿划转给珠海市国资委事项虽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但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此事项的审核无异议函。

  公司表示,由于以上两个原因,公司股改方案尚不能实施, 公司将尽快办理资产置换的有关实施手续,并在获得证监会关于股权划转事项的无异议函后协助股东完成股权划转的过户手续,以及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S粤富华重大资产置换事项和股改方案曾于2006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审议通过。

  同时,S粤富华表示,将对下属电力资产进行整合,整合过程将分三步骤进行,12月中旬,功控集团将持有的珠阿能源公司51%股权的收益权转让给电力集团,12月底前,功控集团将持有的珠阿能源公司49%股权转让给电力集团,转让后,电力集团拥有珠阿能源公司100%股权,电力集团持有的广珠公司18.18%股权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形式上虽然仍处于分离状态,但实质上已实现统一。2007年12月底前,电力集团将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全面接收珠阿能源公司的债权债务,办理珠阿能源公司注销手续,珠阿能源公司注销后,电力集团持有的广珠公司股权和收益权将完全统一。

  对此,S粤富华表示,缩减管理链条原则制定的这一电力资产整合方案,是落实公司整合计划的重要举措。理顺电力集团对广珠公司18.18%投资股权和收益权分离现状,解决该项投资链条过长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今后的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公司表示,由于方案中有关股权及收益权的转让价格按功控集团账面成本余额确定,并在上市公司内部处置完成,股权转让前后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收益并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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