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4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监事会和经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三条“公司于2002年6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02年7月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于2002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改为:“公司于2002年6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02年7月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于2002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06年9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84号文核准,2006年10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06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0万元”。
3、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95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500万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35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500万股”。
4、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为“本章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是根据2006年6月1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的议案》中对董事会的授权进行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事宜”,所以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不需再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5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06临-01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