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06-12-15 00:00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8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3]97号文件“关于同意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三)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10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4、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

  7、电话:0755-83662688

  8、传真:0755-83662600

  9、联系人:王大治

  10、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68-666、0755-83680399

  11、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2、股权结构:

  

  13、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55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01年12月27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了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公司内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审查和公司的审计工作。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资格审查,董事、监事的提名和公司薪酬体系审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及奖惩。

  公司下设十一个部门,分别是:基金管理部、市场开发部、创新业务部、固定收益部、北京管理总部、上海管理总部、深圳管理总部、监察稽核部、运行保障部、信息技术部、综合管理部。公司现有员工62人,62%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大部分同时具有理工科及经济类专业背景,主要业务人员均具有5年以上证券或基金从业经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没有受到所在单位或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公司董事

  杨光裕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平先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省进出口总公司部门经理、中国宝安集团分公司副总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分析师、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龙熙霖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师。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

  吕莉女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宁夏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监事长。

  贺若先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历任国家财政部世界银行司科长,新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北方研究部总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战略办主任、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购并业务总部总经理。

  崔泽军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陆妍,女,1965年生,1991年毕业于天津理工学院管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出口贸易咨询部部门经理、天津泰达集团证券投资部项目经理,现任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总部总经理。

  任俊杰先生,大学本科毕业。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处长、深圳金融机构同业协会首任秘书长、赛格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注册)董事总经理、祥安证券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会员)董事、中国投资环境协会副理事长,现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原女士,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历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庭长、副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人民大学兼职教授。

  麦建光先生,香港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历任安达信深圳、广州分公司主管合伙人,安达信国际组织合伙人,现任华隽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杉,男,1964年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华工商时报社海外部编辑、副主任、中华工商时报财经新闻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早报社总编辑。现任职于中华工商时报社,曾任总编辑助理,现任副总编辑,兼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研究员。

  关林戈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汽车贸易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共天津市委领导同志秘书,南方证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代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公司监事

  阮争先生,大学本科毕业。历任黄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部经理,港澳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基金部投资经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基金部经理,现任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并担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杨传益女士,会计师。历任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兼证券交易营业部主任,宁夏证券登记公司经理,宁夏证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罗世容女士,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历任四川轻工厅盐业学校财经教研室主任,海南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主办会计,长城证券总部财务主管、长城证券总部深圳二部财务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营业部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深圳一部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公司审计监控部总经理,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张建辉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托证券发行部科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业务管理总部辽宁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田德良,男,1966年生,2005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师。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区分行,任经理助理、事后总稽核。现任职于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会计部经理助理、会计部副经理、会计部经理、监察稽核部副经理、项目评估部项目经理、业务发展总部客户经理,现任自营业务总部项目经理。

  李建中先生,研究生毕业。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计划部总经理、资产监理部总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运行保障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光裕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主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林戈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汽车贸易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共天津市委领导同志秘书,南方证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代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余骏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教于中国地质大学经管学院,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科室负责人,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部宏观室负责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经理,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

  汪钦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毕业。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教育处,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历任三亚东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先后兼任研究策划部经理、市场开发部经理,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开发部经理。

  韩浩先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管理部经理、“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杨毅平先生,生于1964年。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君安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资金运用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任副总监、基金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任总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首席策略分析师,自2006年2月25日至今任“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8月22日至今任“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毅平先生曾于2002年3月22日-2003年1月24日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泰和”基金经理、2003年4月25日-2005年2月26日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如下:2003年11月1日-2005年3月26日,杨军任基金经理;2005年3月26日-2006年2月25日,韩刚任基金经理。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关林戈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浩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兼基金管理部经理。

  汪钦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开发部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1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于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总资产达人民币45,857.42亿元,客户存款达人民币40,060.46亿元,2005年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553.64亿元。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977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及首尔设有分行,在伦敦、纽约设有代表处。英国《银行家》杂志2005年7月公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中,中国建设银行列第25位,并被评选为中国“年度最佳银行”;荣获《财资》杂志2005年“中国最佳国内银行奖”;《全球托管人》杂志主办的“2005年新兴市场托管服务调查”中,获得“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0余人。

  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市场、华夏红利、博时稳定价值、银华核心价值、上投摩根阿尔法、中信红利精选、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华安上证180ETF、长城消费增值股票、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湘财荷银效率优选混合、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华夏深圳中小企业板ETF、华富货币市场等共3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881.77亿份。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电话:0755-83662688

  传真:0755-83662600

  联系人:吴晓欣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68-666、0755-83680399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站:www.ccb.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蔚华

  电话:(0755)83195487,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3195050

  联系人:朱小姐、刘小姐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39338

  联系人:陈文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联系人:芮敏祺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网站:www.xyzq.com.cn

  (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

  (10)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任磊、苗永华

  电话:0755-82422251、82440136

  传真:0755-82433794、8240086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

  (13)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人:方俊才

  电话:0791-6772501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http://www.scstock.com

  (14)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联系人:杨玲

  电话:0755-83025430

  传真:0755-8302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1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9771

  传真电话:0791-6289395

  联系人:万齐志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电话:0755-83662688

  传真:0755-83662600

  联系人:杜京果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68-666、0755-83680399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30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电话:0755-22163307

  传真:0755-22163380

  联系人: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1楼

  负责人:李秉心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秉心

  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0755-82900965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着安全性、流动性原则,控制投资风险,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资产配置作为控制风险、获得超额收益的核心手段,通过资产的动态配置、股票资产的风格调整以及证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资产配置策略:根据基金的风险约束条件,运用均值方差理论,得到基金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上结合当期市场状况采用合适的战术资产调整策略。

  风格调整策略:按照中信风格指数的构成方式划分风格资产、确定各风格资产的基础投资比例,并根据风格资产收益率的向量自回归模型进行动态调整。

  证券选择策略:在各个风格资产内的适度分散化策略。

  选股标准:在各个风格资产内部分别选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上市公司构成风格资产股票库:

  1、非ST类上市公司;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的上市公司;

  3、主营业务利润贡献率排名居前四分之三的上市公司。

  对于范围以外的股票,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基本面结合二级市场走势,有选择地纳入研究范围,但该部分投资不会作为基金投资的重点。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选取的比较基准是70%×中信综指+30%×中信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总体风险水平力求控制在市场风险的50%-60%左右;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模拟投资结果表明,盈利概率为95.56%,盈利高于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的概率为91.46%。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以上股票名称以2006年9月30日公布的股票简称为准。)

  4、按券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5、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权证投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进行权证投资。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过往一定阶段长城久恒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2006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法定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前端申购费

  

  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6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 = 5,000×1.2% = 60元

  净申购金额 = 5,000-60 = 4,940元

  申购份额 = 4,940/1.066 = 4,634.15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66元,则可得到4,634.15份基金份额。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10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0.9%,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仍为1.06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费用 = 1,000,000×0.9% = 9,000元

  净申购金额 = 1,000,000-9,000 = 991,000元

  申购份额 = 991,000/1.066 = 929,643.5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也是1.066元,则可得到929,643.53份基金份额。

  (2)后端申购费

  

  注: 以上的持有基金的起始时间为投资者申购确认之日。

  后端申购费的计算基数为本次要赎回的基金份额在当初购买时所需的申购金额,具体表达为:当初购买本次赎回份额的申购资金总额×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费率。

  举例说明,某投资人提出申购请求,申购金额为10000元,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3年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净值为1.800元。则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模式下,计算结果如下(本例中数据皆为假设,并不作为判断基金可能收益的依据):

  

  注*:采取后端收费时,前端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为赎回金额的0.5%,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自2004年7月1日起将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提高到赎回费用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2)基金赎回支付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支付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支付金额 = 赎回金额–赎回费

  例四,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6元,则可得到的赎回支付金额为:

  赎回金额 = 1.066×10,000 = 10,660

  赎回费用 = 1.066×10,000×0.5% = 53.30元

  赎回支付金额 = 10660–53.30 = 10,606.7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6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支付金额为10,606.70元。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于2006年11月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根据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和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情况、客服电话号码,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介绍的内容,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更新了基金经理简历的内容。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相关内容。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更新了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的联系方式。

  4、在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管理”中,更新了本基金截至2006年9月30日的投资组合报告。

  5、在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截止2006年9月30日本基金的的业绩数据。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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